问题:市场监管总局此次对携程的立案调查,直指在线旅游平台长期存在的市场支配地位滥用问题。
据第三方数据显示,2024年携程系平台在在线旅游市场占有率预计达56%,其推出的“调价助手”功能虽标榜帮助酒店灵活应对市场变化,但实际运行中多次被投诉存在强制修改房价、干扰商家自主经营等问题。
部分合作酒店反映,该功能存在技术性强制开启现象,即便手动关闭仍可能自动恢复,严重侵害商家经营自主权。
原因:携程市场优势地位的形成为多重因素叠加所致。
一方面,在线旅游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已进入成熟期,头部平台通过资本并购、流量聚合形成规模效应;另一方面,旅游产品具有低频高单价特性,消费者往往倾向于选择信息集中、服务保障完善的大平台。
这种市场结构下,大量中小酒店特别是单体民宿因线上获客能力薄弱,被迫接受平台制定的非对称合作条款。
行业专家指出,当平台同时掌握流量入口、定价规则和评价体系三大核心资源时,极易从服务提供者异化为市场规则制定者。
影响:平台垄断行为的负面效应正在产业链各环节显现。
对商家而言,定价权丧失直接压缩利润空间,部分酒店为维持运营不得不抬高门市价格,形成线上线下价格“双轨制”;对消费者来说,表面上的比价便利背后,实则是平台算法统一调控下的选择性展示,长远可能削弱服务质量差异化竞争;对行业生态,过度集中的市场格局会抑制创新活力,新进入者面临更高竞争壁垒。
此次调查引发资本市场强烈反应,携程股价单日跌幅超5%,反映出市场对平台经济规范发展的重新评估。
对策: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监管体系加速完善。
2022年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首次将“平台规则滥用”纳入规制范围,《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细化平台义务清单。
此次调查延续了监管部门“常态化、精细化”的治理思路,通过个案突破推动行业整体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执法重点并非否定平台规模效应,而是聚焦其是否利用优势地位实施排他性行为。
法律界人士建议,未来可建立平台与商家的争议协商机制,探索“数据可携权”等制度创新,在保持平台效率的同时维护多方权益。
前景: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反垄断案例,此次调查将为平台经济治理提供重要参照。
从国际经验看,欧盟《数字市场法》、美国《平台竞争和机会法案》均强调对“守门人”平台的特别监管。
我国监管机构在调查中展现的技术穿透力与规则适用能力,将直接影响后续同类案件的处置标准。
行业分析认为,在线旅游平台或迎来商业模式深度调整,从“流量控制”转向“服务赋能”,通过构建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实现可持续发展。
对平台经济而言,效率不是“越界”的理由,规模也不能成为规避规则的护身符。
立案调查所释放的信号在于:当平台成为重要的市场连接器,更要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以清晰边界保障商家经营自主,以公平秩序激发创新活力。
唯有让平台有责、商家有权、消费者受益,数字经济的增长才能更具韧性,行业生态才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