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审批权异化为“生意经”,形成不正之风的利益链条 从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和有关司法文书披露的情况看,孔昊在担任大连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相关领导职务期间,将房地产项目审批、开发建设等公共权力个人化、交易化,把“批与不批、快与慢”当作筹码,向企业和个人索取、收受巨额财物,并在一段时期内形成以权谋私、权色交易交织的腐败链条;其行为不仅触碰纪法红线,也使本应服务发展、规范市场的行政审批,变成少数人牟利的通道。 原因——权力集中叠加监管失守,为腐败提供可乘之机 一是房地产高速发展阶段的寻租空间被放大。上世纪90年代末至本世纪初,城市建设提速、房地产投资活跃,项目审批、土地开发、配套指标等事项集中在少数岗位,权力“含金量”高、外部需求强,容易引发“围猎”和被围猎。 二是关键环节透明度不足。审批标准、流程节点、时限要求、结果公示等制度执行不到位,易出现“暗箱操作”、自由裁量偏大等问题,为权力寻租留下空间。 三是干部选任和日常监督存在短板。个别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对政治素质、廉洁情况、履职能力把关不严,对苗头性问题提醒纠偏不及时;同时,对重点岗位权力运行缺少有效制衡,财产申报、离任审计、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四是个人理想信念滑坡、纪法意识淡薄。案件显示,当事人把岗位权力当作个人资源,把“关系”“交易”当成晋升和获利路径,最终在金钱诱惑和享乐主义中越陷越深。 影响——破坏营商环境与社会公平,侵蚀党风政风 此案的危害具有外溢效应:对市场而言——腐败交易抬高制度性成本——挤压守法企业空间,扰乱公平竞争;对政府形象而言,审批环节的不正之风损害公信力,影响政策落地与社会预期;对行业生态而言,权钱交易易滋生虚假合规、粗放开发等问题,增加金融和安全风险;对政治生态而言,权色、钱色等腐败形态交织,助长“潜规则”,形成不良示范。 对策——坚持系统施治,扎紧制度笼子并强化跨境追赃 一要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推进审批制度“标准化+公开化”。完善事项清单、负面清单和裁量基准,明确办理条件、材料目录、时限要求和责任边界,做到过程可查询、结果可公示、责任可追溯。 二要强化关键岗位制约监督。对土地、规划、建设、房管等权力集中岗位,建立轮岗交流、定期审计、廉政风险清单和“一把手”监督机制,推动从“人管审批”向“制度管审批”转变。 三要以数字化手段固化流程、全程留痕。推广网上办理、并联审批、电子证照和数据共享,减少线下人为接触,压缩“人情审批”“弹性审批”空间。 四要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斩断利益链条。对围猎干部、破坏市场秩序的行贿主体依法依规惩处,并完善行贿记录、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形成有效震慑。 五要加强跨境资产追缴与外逃治理。针对转移赃款赃物、企图外逃等情形,完善资金流向监测、境外协作和追赃机制,提升反腐败国际合作效能,维护法律权威。 前景——以案促改推动治理升级,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信号 孔昊案再次表明,房地产等资源密集领域必须把权力运行置于严格监督之下。随着审批制度改革深化、信息公开与数字监管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更趋严格,权力寻租空间将持续收缩。同时,纪检监察与司法机关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不会改变,对跨境转移资产、对抗审查等行为的打击也将更精准、更有力。持续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形成亲清政商关系和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有助于稳定预期、提振信心、促进高质量发展。
孔昊案犹如一面镜子,直观呈现权力失控的严重后果。该案警示我们,反腐败既要保持高压惩治,也要把制度建设做实做细,让权力在规则内运行。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类似案件的发生空间在收缩,但筑牢思想防线、完善监督体系仍需长期坚持。这种既严惩腐败又完善治理的思路,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