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完善省内天然气管道运价机制落地推进 多地终端价格小幅调整并强化民生保障

一、问题:调价信息密集发布,公众对“是否全国普涨”产生疑虑 进入2026年,部分城市公布新的天然气收费标准或明确执行时间,社会关注度明显上升;一些居民将政策机制调整与终端价格变化简单等同,认为将出现全国范围一致上调。综合各地公开信息看,当前呈现的主要特征是:国家层面侧重机制“立规矩”,地方层面根据成本与程序“作微调”,并不存一刀切的全国统一涨价安排。 二、原因:理顺管输与配气等环节定价,遏制不合理加价并增强透明度 此次机制完善的核心指向,是对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等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环节加强规范,推动价格形成更公开、更可预期。其背景在于,过去部分地区在中间环节存在计价口径不一、收费规则不清等问题,容易出现“上游降价终端不降、上游上涨终端涨幅更大”的现象,影响市场预期与社会感受。 据介绍,有关政策主要从三上着力:一是推动定价模式由“一线一价、一企一价”向分区定价或全省统一定价过渡,衔接跨省管网价格,服务全国天然气“一张网”建设,减少不必要的区域价差;二是按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管道运输价格,明确资产折旧、收益率等关键参数,压缩不合理中间成本,强化对乱收费、乱加价的制度约束;三是健全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上游气源成本变动时,终端价格可依法依规同向调整,同时设置启动条件、幅度约束与程序要求,避免价格波动过快过大。 三、影响:居民用气以稳为主、分步消化;非居民用气更灵活、与市场衔接更紧 从地方执行情况看,居民用气仍被明确纳入重点保障范畴,即便调整也多采取“小幅、分步、可承受”的方式,降低对家庭支出的冲击。例如,四川雅安明确自2026年4月1日起居民第一阶梯气价上调0.1元/立方米至2.18元/立方米,并安排2027年4月1日起再上调0.05元/立方米,二、三阶梯同步调整;同时对低保、特困群体实行优惠政策,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安徽部分地区已执行新的居民阶梯气价,整体上调幅度有限,对基础用气家庭影响较小。湖北江陵、江西景德镇等地也在近期按程序推进调整,强调以成本疏导、平稳过渡为原则。 ,全国不少核心城市居民第一阶梯基础气价仍保持稳定,北京、上海、天津以及广东、江苏、浙江等地暂未见同步上调安排。业内人士表示,居民日常做饭、烧水等基本用气需求通常处于第一阶梯范围,基准价稳定意味着多数家庭短期内感受有限;而对用气量较大的家庭,阶梯结构下边际成本更高,需更关注本地阶梯分档与执行细则。 非居民用气上,由于市场化程度更高,价格联动更为灵活,波动也相对更明显,但总体围绕成本变化与保供稳价目标运行。例如,广州自2026年1月20日起将非居民管道燃气最高限价由4.47元/立方米调整为4.41元/立方米,实行“限高不限低”,鼓励用户与企业协商下浮,降低商业端用能成本。西安、成都等地采暖季结束后对非居民用气价格进行动态调整,更紧密贴合上游气源成本变化。总体而言,此类调整主要影响工业、商业与公共服务领域,与居民基本生活用气关联度不高。 四、对策:依法依规推进调价,强化程序约束与重点群体保障 从政策要求看,居民用气价格调整须履行听证、公示等法定程序,并设置必要的幅度约束,确保群众知情权与参与权,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误读与焦虑。地方在推进机制落地时,应更把握三点:一是把成本核算做实做细,特别是管输、配气等环节的成本公开与审计约束,确保“该降的降、该疏导的疏导”;二是完善困难群体用气救助或优惠政策,避免价格微调对低收入家庭造成不成比例负担;三是加强信息发布与政策解读,清晰区分“机制完善”“中间环节规范”与“终端价格调整”的关系,提升政策可理解性与社会预期稳定性。 对居民用户而言,建议结合本地阶梯气量标准优化用气习惯,关注燃气企业及主管部门发布执行时间、阶梯分档、优惠政策与缴费方式变化;对餐饮、商超等非居民用户,可利用“限高不限低”等政策空间,依法合规与供气企业开展价格协商,降低综合用能成本。 五、前景:规则更清晰、联动更有序,价格波动或更趋平滑 随着省内管道运输定价机制逐步完善,天然气价格体系将更注重“可核算、可追溯、可联动”。一上,中间环节收费被进一步锁定规范区间,有助于遏制不合理加价,推动终端价格更真实反映供需与成本;另一上,联动机制的阈值与上限安排,将在保供稳价与企业可持续经营之间寻求更稳妥的平衡。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各地仍将以“因地施策、小幅调整、分步落地”为主基调,居民端大幅波动的可能性不大,非居民端则更体现市场化与季节性特征。

天然气价格改革关系民生和能源市场稳定。此次调整在保障群众利益的同时推进市场化改革,如何平衡两者关系仍是未来政策制定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