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案件数量大、纠纷因素多、法律关系复杂,长期以来都是观察司法质效与司法温度的重要窗口;如何守住法治底线的同时,更高效地化解矛盾、回应群众合理诉求,是基层法院必须直面的课题。卧龙区法院法官王丽飞及其团队的探索实践,为此提供了可借鉴的路径。2024年底组建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审判团队,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迅速进入状态、明确分工。王丽飞以身作则,利用休息时间系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研读上级法院典型案例,并向民事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请教。为统一裁判尺度、推进“类案同判”,团队围绕审判实践中的分歧问题开展调研,定期收集整理上级法院类案裁判标准,多上夯实案件质量基础。这种扎实细致的作风,为后续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基础。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在不降低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提升审判效率。王丽飞团队创新构建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两次分流”审理机制,改变传统“一刀切”的办案方式。第一次分流在收案后进行,依据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是否需要启动鉴定精准分流;对提交鉴定申请的案件同步启动调解程序,引导符合条件的案件优先进入调解环节。第二次分流在鉴定意见出具后进行,此时赔偿项目金额更为明确,往往出现新的调解窗口,再次推动当事人和解。该机制通过疏通流程堵点、优化节点管理,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有效避免“久调不决、久鉴无果”。2025年以来,该团队办理道交纠纷案件273件、刑事案件7件,调解133件、撤诉72件,调撤率达75%;无一发还改判案件,上诉率明显低于全市同类案件平均水平。数据背后,是团队坚持“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取向和“如我在诉”的工作态度。在一起涉及18岁驾驶人与11岁骑行人的纠纷案中,王丽飞审查病历并咨询医生后认为原告伤情较轻,“三期鉴定”必要性不大。她在鉴定质证阶段组织调解,结合伤情特点、鉴定成本与诉讼风险进行释明,最终促成被告当庭赔偿15000元、原告撤诉,显著缩短了审理周期。随着信息技术发展,“智慧法院”建设为司法便民提供了更直接的支撑。王丽飞充分运用在线庭审平台,突破地域限制,缓解当事人异地参审难题。在一起跨省交通事故纠纷中,来自苏州的当事人喻某与本地外卖骑手因难以到庭一度僵持。王丽飞通过在线庭审组织网上开庭,在梳理事实、归纳争议焦点的基础上,兼顾法理与情理耐心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该案表明,科技手段不仅提升了办案效率,也让司法服务更贴近当事人的现实处境。从更深层面看,王丽飞团队的实践折射出司法理念的变化:从“胜诉导向”转向“实质解纷导向”,从单纯“结案”转向“化解纠纷”。这种变化要求法官既要依法裁判,也要把握民情、注重沟通,在守住规则边界的同时,尽可能促进矛盾实质性解决。王丽飞团队的经验说明,这条路径可行,也符合基层治理的现实需要。
司法的价值不只体现在判决书上,更体现在矛盾是否真正化解、群众是否感到公平与便利。道路交通纠纷看似琐碎,却牵连着每个家庭的安全与生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程序效率、裁判尺度与情理沟通统筹起来,把科技便利与司法严谨结合起来,才能让“案结事了”成为常态,让规则在一次次依法解纷中被看见、被理解、被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