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正式执行

最近听我说,西安在3月1日这一天搞了个大动作,新修订的《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正式开始执行了。这个《条例》可厉害了,把法治思维给带进来了,构建了一个全域全要素的保护体系。目的就是给西安这座古城的文脉传承打造一个坚实的法治屏障,把过去的那种单打独斗的管理方式,变成大家一起参与共治共享的新模式。 说实话,最近几年西安在文化遗产活化利用上可是下了大功夫,搞出了文化、科技、旅游融合的发展路子。但这种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像规范不够、业态都差不多、权益保障还不完善等等。所以这次修法啊,特别注重“以用促保”,通过法律明确了活化利用的路子和保障措施,想办法把保护和发展给统一起来。 至于保什么?这个《条例》可是做到了滴水不漏。不管是世界文化遗产还是那些不能移动的文物;无论是历史城区还是街区、地段、建筑;甚至连自然山水格局、古树名木这些都给纳入了进来,形成了一个多层次的保护网络。 说到重点守护的区域嘛,主要有四个地方:北院门、三学街、七贤庄这三大历史文化街区得分类保护;汉长安城、西汉帝陵这些大遗址的格局和地形地貌得严格守护;秦岭和“八水”河湖水系组成的山水格局要整体守护;还有西安的城墙、护城河和棋盘路网这些都得好好保护。 接下来就是怎么保了。为了守住古都风貌的底线,《条例》强化了规划引领。在历史城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高度都不能超过二十四米。城墙内侧二十米内要恢复马道或者建绿地;一百米内建筑高度不超过九米;一百米外还要以梯形过渡;城楼周围的广场、绿地和道路半径一百米范围内得搞成那样。 长乐门、安定门、永宁门、安远门这几个城楼外沿线中心半径二百米范围内也是广场、绿地和道路;二百米以外还有环城路外侧红线以外区域都得按照六十米过渡距离来搞高度递升。 建设管控方面呢?历史城区就别想新增工业仓储用地了;架空线路也不能新建;主要功能得放在文化、商贸、旅游上;不适应的企事业单位还得限期调整或者外迁。 至于活化利用嘛?制定保护利用的正负面清单是肯定的;支持历史建筑、工业遗产抵押转让出租;鼓励改造为博物馆、纪念馆、老字号这些特色业态。 在保持风貌和安全的前提下,支持通过加建改建适配现代需求。 最后说说谁来保?《条例》理顺了权责边界;建立了协同联动机制;确立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实行市级统筹、区县主责、镇街巡查、社区协助的分级管理模式。 这下咱们就能安心了吧?以后的西安古城保护可是有章可循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