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国家打算给去南极的考察、旅游还有航运这些活动定下规矩,12月22日中国新闻网在北京发布消息,记者谢雁冰和郭超凯报道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南极活动和环境保护法的草案给提出来了,这是他们第十九次会议上的事。这个草案在原来已经管了的南极考察基础上,把许范围给扩大了,不光考察,旅游和航运也得办行政许可。 现在有29个国家是《南极条约》的协商国,大多数都有国家自己定的南极法。作为这29个国家之一的中国,答应按照国际规则管自己老百姓去南极的事。出了这部法律,能让咱们协调好南极的工作,把监督管理弄好。 草案一共七章五十七条,内容挺多的。 为了保护咱们在南极的利益,也为了遵守条约义务和规范行动,草案决定把许范围扩大到旅游和航运这些活动上。还给捕鱼的事儿做了衔接规定。申请这些许可的时候,得给国务院管海洋的部门交方案、环境评估报告、应急计划还有保险证明这些东西。 还有关于环保的部分,鼓励大家用绿色低碳的方式去南极。也说了要保护动植物、处理垃圾、防止海洋污染这些具体要求。如果有突发环境问题,怎么应对也都写清楚了。 最后关于法律责任这块儿也说了得很明白。如果有工作人员乱用职权或者不负责任的行为,就得负法律责任。要是没办许可就去考察、捕鱼或者旅游、航运了,那也得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