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法院受理新疆中城西峰能源化工破产清算案,公布债权申报安排

问题—— 记者从有关公告获悉,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19日裁定受理新疆中城西峰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3月24日指定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公告显示,债权人应于2026年4月28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金额、是否设有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况,并提交相应证据材料。法院同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6年5月8日上午在米东区人民法院召开,为后续债权审查、资产处置与分配等工作启动程序安排。

此次破产清算案反映了市场主体规则框架下的有序退出,也体现司法对退出程序的规范化安排;在结构调整持续推进的背景下,企业需在合规经营与财务管理上强化风险防控,债权人则应紧盯法定期限,及时完成申报以维护权益。该案后续进展,亦将为当地产业调整与风险处置提供可参考的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