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闹得挺大,2月24日,三亚市教育局那边回应说,海南三亚中学那位老师确实是因为参加了其他单位的招考,被学校给开除了。在职老师跳槽这事,看着简单其实挺复杂。网上的说法也不一样,有网友觉得学校规定太死了,限制了人家的自由,一不高兴就直接开除,这处罚也太重了;也有人觉得合同都签了,在合同期内不能考别的单位,这老师还瞒着学校想“跑”,没一点契约精神,对学生也不负责,被开除也是活该。这学校是民办的,老师流动性大是个老大难问题,他们想通过合同和规定来稳住队伍、保证教学秩序,这想法可以理解,但做法不一定合法。 法律上规定劳动者有自主择业的权利,老师也一样,除非有专项培训服务期或者保密协议那种限制,不然那些限制跳槽的条款可能就是废纸一张。也就是说,学校这么做可能侵犯了人家的法定权利,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想留住人才光靠条条框框“绑”人肯定不行,得靠待遇、尊重还有发展空间去留人。与其在合同里挖空心思吓人,不如好好反省下管理上的不足,把工作环境搞上去。这样大家工作才安心,不会老是想着“骑驴找马”。 反过来用简单粗暴的方式拦着别人选路,不仅留不住人还会惹来反感,最后变成越限制越流失的死循环。那个刚入职才两个月的老师就跑去报考其他单位了,不管是不是真耽误了教学工作,也让人怀疑他对这份工作到底有多上心。老师不光是个饭碗,更是要教书育人的。如果你一边拿学校的工资一边心不在焉地应付工作,那就是没职业诚信了。 教育事业是育人的大事儿,学校本该是讲道理、能理解人的地方。老师和学校吵架不该让纯粹的教育事业变成一场拉锯战。到底是开不开除合法不合法会有法律说了算,但更让人想问的是咱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学校和老师?理想的状态应该是学校守住规矩的底线,用人性化的方式管理替代硬性限制。老师们也得有个长远的发展规划。 大家彼此多一些尊重和理解共同成长,才能让教育回归它本来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