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个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想提醒大家别乱搞买卖。像有直播间搞“下播福利”或者“以次充好”

第44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天,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拿出了7个辖区法院的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想提醒大家别乱搞买卖。像有的直播间搞“下播福利”或者“以次充好”,被人告了之后还得赔钱。有个公司在平台上卖白酒,主播拿出一瓶知名牌子的酒放在那儿,说平时卖好几百元,现在两位数就能给你,还拍着胸脯保证是正品,假一罚十。王某某买了之后发现根本不是那个牌子的酒。法院觉得,主播的承诺就得算合同里的内容,既然收到的不是说好的牌子,那就是违约。王某某要求按十倍货款赔,虽然比法律规定的多,但人家自愿这么说的,就得按数给。 还有秦某某在2023年5月给朱某某做丰胸手术的事儿。秦某某是廖某某介绍的,说是能找到医生做。结果就直接在酒店房间里打了针,收了朱某某两万多块钱的美容费。到了2024年4月,朱某某感觉胸部疼得厉害去检查,发现是假体出了问题,又花了两万多看病。朱某某觉得他们没资质还骗人,就把他们告了。法院查了规定发现医疗美容得有医师证和许可证,丰胸这种手术属于医疗手术范畴。秦某某拿不出这些证件,隐瞒了实情,这就是欺诈。最后法院判他们退钱20948元、赔三倍损失62844元,还有那看病的两万多块钱护理费、伙食费也得赔。 再看熊某办的那个年卡培训。他在2024年4月20日跟文化公司签了合同,培训费8400元,有效期一年随便去上,开课一个月后想退的话就按每节150元扣当月的课费,还得按剩余课时费的30%赔违约金。熊某交了钱后,公司从4月20日一直培训到了7月28日,一共上了13次课。后来熊某因为搬了家不方便去了,就在9月14日说要退课。公司答应了退钱的事儿,但没谈拢具体数。 法院觉得这是预付式消费纠纷。合同里说的有效期不限次数就是年卡性质。实际上课时间是从2024年4月20日到2024年8月19日的4个月。所以公司应该退5600元(8400减去每个月700块钱的月租)。至于违约金是因为熊某单方面违约解除合同才要付的。合同里写的30%太高了点法院给减成1100元。最后判公司退4500元培训费和1100元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