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的春天,王某向周某租了两块水田,想用来种经济作物。谁知道周某后来发现,地里被填了很多外面的土,把土都压实了,水都存不住。后来村里的干部找他去翻了翻,周某觉得根本没恢复到以前的样子,所以就不肯退租的钱。2025年8月,王某把这事闹到了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人民法院岩头人民法庭。庭审的时候,双方都在争“什么叫复耕到位”,一时半会儿谁也不服谁。 要是去做司法鉴定,又费钱又费时间,结果也未必能让人满意。岩头法庭的副庭长朱琼就想着不能光在法庭里坐而论道,得把工作做到矛盾发生的现场去。于是法官就在涉事土地边办了一场特殊的“田间庭审”。看着那深浅不一的土坑,大家对标准的看法更具体了。特别是周某,他根本不知道现代复耕到底要达到什么标准。大家讲的那些“能种就成”的土话,没法变成具体的验收标准。 为了解决这个难题,朱琼法官没去找什么权威文件,而是去乡村里找了一位懂农事的“老把式”老陈。老陈德高望重,大家都信得过他的话。法官请老陈来当裁判,也就是第三方替代履行的执行人。这就把矛盾从“判断谁对谁错”变成了“怎么把地修好”。 几天后老陈拿着棍子去田里看了看,用最直观的办法判断了土壤的情况。他指出了一些要害问题,比如填土太多把根都压死了、地下埋得太深影响透气之类的。原被告都跟着点头认可这种说法。 法官趁热打铁让双方达成了协议:周某退一部分租金给王某,剩下的钱专门用来雇人修地。所有修地的活儿都交给老陈全权负责。这样一来经济责任分清楚了,维修也有了专业保障。 永嘉法院的这次做法把司法智慧和乡土智慧结合在了一起。它告诉我们在基层治理特别是专业领域里,司法机关不能当孤立的裁判者。要像老陈这样的本地人一样去激活村里的解纷力量。 这次成功的调解给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做了个注脚,也给司法服务保障农业现代化找到了新路子。当夕阳照下来的时候,那块重新焕发生机的土地就在等着新的丰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