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开始通过录音录像等手段管理金融机构的销售行为,逐步搭建起从产品销售到信息披露的完整体系。

2017年,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开始通过录音录像等手段管理金融机构的销售行为,逐步搭建起从产品销售到信息披露的完整体系。新规要求给金融机构制定系统化的风险匹配机制。 在投资者风险评估方面,新规规定了有效期和重新评估的情形。为了防止评估流于形式,同一金融机构单日最多给客户做两次评估,一年下来也不能超过八次。如果评估结果有变,就必须特别提示给投资者,让他们确认。 监管部门还把三种不具备适当性的情况明确列了出来:一是产品风险高过投资者能承受的水平;二是买产品花的钱跟财务能力明显不匹配;三是其他明显不适合的情况。这里面特别看重投资者的财务支付水平,不能用养老钱或者医疗备用金去买高风险的产品,也不能让普通投资者超负荷动用大额资金去搞高杠杆的投资。 为了让这些规定落到实处,新规要求金融机构把适当性管理的每一步都记录下来,并且保存至少五年。这些记录既能帮监管部门检查,也能给投资者维权留下凭证。 新规实施后,对金融机构来说短期内成本会增加,但长期看能提升专业能力和声誉。对投资者来说,这就多了一道制度上的防线。行业未来会转向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监管部门会加强教育和监督检查。只有多方一起努力,才能把金融市场生态变得更健康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