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以来,低温天气叠加节日消费,部分困难群众取暖御寒、食品供给、医疗照护等承受更大压力。为避免因季节性因素和突发支出出现基本生活缺口,海南省民政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及2026年春节期间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和春节期间基本生活保障作出系统部署,要求兜底保障责任落实到位,风险隐患在基层一线及时发现、及时化解。 从“问题”看,困难群体需求呈现集中与差异并存的特点。一上,冬季取暖、防寒物资、粮油等生活必需品需求增加,春节前后支出上升,容易加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生活压力;另一方面,部分特殊困难人员风险更突出,包括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高龄独居老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群体,不仅可能面临物资短缺,还可能存照料不足、就医不便、心理孤独等隐性困难,若发现不及时、处置不到位,易引发生活安全与健康风险。 从“原因”分析,季节性困难往往由多因素叠加造成,如收入不稳定、支出刚性、照护资源不足等。对部分家庭而言,劳动能力弱、就业机会有限导致抗风险能力不足;对特殊困难人员而言,居住分散、行动不便、信息不畅增加了基层识别和服务难度。同时,春节前后人员流动增多、社区熟人网络变化,也可能带来短期照护空档,要求基层治理与社会救助更早介入、更主动前移。 从“影响”层面看,做好温暖过冬与春节兜底保障,既关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服务供给到位,有助于防止困难状况深入加重,降低因病因残因灾返贫致贫风险;常态化走访探视则能更早发现问题、更快衔接服务,推动社会救助从“被动受理”向“主动发现”转变,提高政策触达率和救助精准度。 围绕“对策”,通知提出多项举措,强调资金保障与服务保障同步推进。其一,落实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政策,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人员供养金等各类救助资金,稳定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预期;其二,鼓励有条件地区在春节期间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通过节前支持缓解阶段性支出压力;其三,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涉及的规定,明确照料服务要求,进一步压实日常照护责任;其四,结合“新春送温暖 爱满千万家”海南民政新春温暖行活动,扩大走访探视覆盖面,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等开展常态化走访,重点聚焦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高龄独居老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对象,动态掌握生活状况,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从工作进展看,海南各级民政部门通过入户走访、电话问询、邻里探访等方式,持续开展排查和慰问帮扶。截至目前,累计排查困难群众9.98万户、24.65万人次,走访慰问有防寒保暖和救助帮扶需求的困难群众6.07万户、14.87万人次,发放棉衣、棉被、食用油、大米等防寒及慰问物资2.1万件(套)。相关数据反映出工作已形成一定覆盖面,基层摸排与分类施策的救助导向逐步落地。 就“前景”研判,下一阶段关键在于更好衔接临时性帮扶与制度性保障。一上,要提升困难群众动态监测和精准识别能力,推动走访探视常态化、制度化,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另一方面,要强化部门协同与资源统筹,促进社会救助、医疗救助、残疾人服务、养老服务等政策联动,形成从基本生活保障到照护服务支持的闭环。同时,完善春节等重点时段应急保障预案,提高物资调配效率和基层响应速度,确保特殊困难人员在极端天气、突发疾病等情况下得到及时救助。
困难群众冬春保障,既是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也体现社会治理的温度。海南民政部门围绕资金发放、照料服务、走访探视等环节推出的若干措施,有助于守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降低风险隐患。随着各项工作持续推进,更多困难群众有望在冬春季节得到及时支持与必要照护,也将为社会救助体系的完善提供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