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持续推进的背景下,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近日迎来一项关键制度进展。上海、江苏、浙江三地省级政府29日联合发布9项改革授权事项清单,这是示范区自2019年成立以来,首次获得省级层面的系统性政策支持。当前,跨行政区划的制度壁垒仍是制约区域一体化的主要障碍。示范区涵盖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三地,在土地管理、产业政策、环保标准等差异明显。数据显示,2022年示范区跨省通办事项办理时长平均比省内同类事项多3.7个工作日,土地开发强度差异最高达15个百分点。
制度创新的生命力在于可落地、可复制、可推广。沪苏浙首次以省级联合方式向示范区赋权——既为改革实践提供新的支撑——也为一体化治理探索更清晰的路径。随着清单事项加快落地、协同机制逐步完善,示范区有望在守牢生态底线的基础上更释放制度红利,以更高水平的规则协同促进要素高效流动,为长三角一体化向纵深推进提供更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