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阳市花溪区的一起预付式舞蹈培训合同纠纷把预付消费中的老问题再次放到了大家面前。陈女士跟舞蹈工作室签了会员协议,在2024年11月付了5111元买培训服务。协议约定训练期到2025年6月,之后到2026年8月是“免费复训”时间。2025年12月,陈女士因为身体原因不能跳舞了,想按比例退掉3700元还没消费的钱。工作室拿合同里的“免费赠课不予退款”条款说事,不愿意退。 这件事引起了法律专家的关注。贵州泽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贵州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刘峥律师分析说,这种培训服务跟消费者的身体条件紧密挂钩,一旦因为健康问题没法练了,不能只按“不退费”条款办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里也说了,对于这种非长期性合同,消费者有权在没违约的情况下单方解除。 关键是怎么算退款金额,特别是“免费赠课”到底算不算钱。刘峥律师觉得,商家搞“买赠”其实是把所有课程的成本算在一块儿了,“免费课”也没那么便宜。当消费者想退钱的时候,为了公平起见,应该把用掉的课统一按原价折算一下。具体就是:应退金额等于消费者付的钱减去课程原价乘以已经上了的课时数。要是这么算下来用掉的钱比付的还多,商家不用退了也不能多要。 他还提醒说,这个“原价”得是合理的价格。如果消费者觉得价高了,可以要求商家提供依据。要是证明不了,就按市场价或者对消费者更有利的折扣来算。另外,如果合同里写着生病能延期培训,陈女士应该先申请延期试试。但要是一直没法运动了,解除合同也是她的权利。 这种纠纷很普遍,它反映出了预付消费中格式条款、营销话术和中途解约权益保障的问题。大家签合同时得仔细看退费规定,别被“概不退费”的话骗了。商家也得把宣传和合同区分开,制定合理的退费机制。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找消协调解或者走司法途径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