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同步修订发行承销违规监管指引 以精准追责促规范运作与市场生态优化

资本市场融资功能要发挥得更稳,离不开规范有序的发行承销秩序。2月6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发布通知,修订各自的发行承销违规行为监管指引。这是2023年9月两所制定并发布有关指引之后,结合监管实践作出的重要完善。 从问题导向看,发行承销覆盖多类市场参与主体,业务链条长、环节多,违规表现也更为多样、情节差异明显。原有指引整体运行平稳,但随着资本市场改革持续推进,监管标准仍需深入细化,以更好适配新的市场环境与监管需求。 上交所本次修订主要体现在三个上。首先,完善监管原则和整改要求:在总则中明确实施自律管理措施坚持分类处置、精准监管、科学问责,确保过罚相当;同时进一步明确被采取措施后的自查整改要求,增强事后监管约束。其次,完善违规量罚认定情形:细化负面舆情、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等考量因素,将资本市场行贿或受贿纳入从重处理范围;并明确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不良影响、中介机构勤勉尽责等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的情形。再次,细化发行承销环节具体违规情形:重点完善证券公司出具新股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违规认定,明确盈利预测实现情况及中长期股价表现的事后监管标准,同时扩大中介机构收费违规情形的覆盖范围。 深交所的修订同样突出精细化监管导向。一是完善监管处理原则和工作方式,强调分类监管、精准追责,要求处分与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体现宽严有度。二是完善违规量罚认定情形,将项目数量占比、造成的影响与风险、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情况纳入量罚考量,更加清晰地区分违规程度。三是完善加重处理情形,将违规次数多、频率高或持续时间长纳入从重加重处理,并补充主观过错较大、涉及行贿受贿等情形。四是完善减轻处理情形,鼓励当事人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不良影响,引导中介机构勤勉尽责、主动纠正违规。五是完善对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监管要求,明确证券公司建立专项内部制度,并细化内部质量审核与合规审查要求。 这次修订的意义在于,以更清晰、更可操作的标准提升监管针对性:既提高对违规行为的震慑和纠偏效率,也避免“一刀切”式处理,推动形成更为稳健的市场秩序。修订后的指引更强调对参与主体的行为引导,鼓励中介机构主动履职尽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有助于提升发行承销市场的规范性与透明度。

资本市场健康发展需要与实践同步更新的制度供给;沪深交易所此次同步完善监管规则,既回应了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全面加强金融监管”的要求,也体现出我国资本市场以规则建设护航改革的思路。发行承销各环节规则边界越清晰,市场预期越稳定,资本市场枢纽功能也将得到更充分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