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开展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文书资料的送达工作。通告显示,监管部门此前已通过中国邮政EMS向标称生产单位邮寄送达对应的文书,但因部分单位地址信息不完整、无法联系或拒绝签收等原因,文书未能妥投。为确保程序依法合规、保障相关方权益,监管部门对未妥投对象依法采取公示送达,并明确异议申诉期限及相关法律效力认定规则。
此次公告送达既是执法程序规范化的具体举措,也说明了在监管与服务之间寻求更优平衡的探索。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如何在有效监管的同时尽量降低合规成本,推动企业从“被动接受检查”转向“主动提质升级”,仍需要政府、企业及社会各方共同推进。重庆市的做法为质量监管体系现代化提供了可借鉴的思路。(全文共计12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