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重新修订6类68种违规行为清单

2020年7月,科技部曾把一个《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发出来,这个暂行规定执行了五年多,在中国营造科研环境、规范科技活动还有惩处违规行为方面起了不小的作用。但结合科技监督的实际情况,有些地方急需改进完善。今年2月11日,科技部把这份规定重新修订了一下。科技部这次给中国官方列出了6类68种违规行为清单。2月11日,中国科技部在中新网北京发布了新的《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规定》,直接给科技活动划定了“红线”和“底线”。这个规定一共5章54条,规定了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主体和违规处理措施还有程序等问题,让开展相关工作的时候有章可循。为了让大家看得更清楚,新规定直接把各类科技活动主体和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都列举出来。关于这6类主体的具体身份包括受托管理机构、实施单位、科研人员、咨询评审专家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等。接下来就是为了更明确地处理违规行为和程序操作上,这个规定还做了很多细致的安排。像针对不同主体的不同违规行为,分别提出了不同的处理措施;还有根据违规性质、影响等因素制定了统一标准确保处理尺度统一;另外专门增加了调查程序的章节明确从受理到办结的流程。 中新网北京2月11日电记者孙自法报道称,这个由中国科技部发布的新规定给各级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和各个计划项目主管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如果遇到多个部门共同负责的情况可以组织联合调查;而且新规定还详细列出了这些主体可能出现的具体违规情形;还有就是把科技进步法中提到的违法行为也纳入了进来。在处理措施方面区分不同情况细化适用条件确保措施能落地执行;关于程序部分新规定新增了专章内容从受理条件到救济途径等各个环节都做了规定;这些改动都是基于改革精神和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的最终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