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平台卖房引来“荐股”陷阱:四川遂宁女子被假买家诱导投“内部消息”损失28万元

近日,四川遂宁警方通报了一起典型的网络诈骗案件。

市民魏女士在二手交易平台发布房屋出售信息后,遭遇精心策划的诈骗陷阱,被骗取资金28万元。

该案件反映出当前网络诈骗手段的隐蔽性和欺骗性,值得社会各界警惕。

据了解,诈骗过程始于一次看似正常的房产交易咨询。

自称"陈风"的男子在二手交易平台上主动联系魏女士,表示对其房源感兴趣,随后通过QQ等社交工具与受害人建立联系。

诈骗分子随即编造身份,谎称自己是某知名科技公司总部员工,并声称掌握香港证券公司的股票"内部消息",能够保证投资"稳赚不赔"。

这一系列虚假身份和承诺为后续诈骗奠定了基础。

在取得信任后,诈骗分子进一步实施欺骗。

他诱导魏女士下载了一款假冒的证券投资软件,并按照所谓的"内幕消息"进行股票交易。

为了刺激受害人继续投入,诈骗分子不断承诺高额回报,诱导魏女士多次充值。

从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9日期间,魏女士先后六次将现金送至指定地点,由对方现场操作充值,累计投入28万元。

整个过程中,诈骗分子通过虚假软件界面制造投资成功的假象,使受害人持续陷入骗局。

直到1月21日,当魏女士尝试提现时,虚假软件才露出马脚。

系统反复提示"操作失败""系统异常"等错误信息,多次联系诈骗分子也无人回应。

此时魏女士才恍然大悟,意识到自己成为了网络诈骗的受害者。

她随即向射洪市公安局报案,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

从案件特点看,这类诈骗具有明显的针对性和迷惑性。

诈骗分子利用二手交易平台的开放性,精准锁定潜在受害人;通过编造高端身份和虚假承诺,逐步建立信任;借助虚假投资软件制造真实交易的假象,降低受害人的警惕心。

整个诈骗链条环环相扣,从身份伪装、信任建立、诱导投资到资金转移,形成了完整的犯罪闭环。

专家指出,此类案件反映出网络诈骗犯罪的新特点。

诈骗分子不再简单地冒充官方机构,而是精心构造虚假场景,利用人们对高收益的渴望进行诱骗。

同时,虚假投资软件的出现使诈骗更具隐蔽性,受害人难以通过常规渠道识别真伪。

这对公安机关的打击力度和社会的防范意识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该案再次敲响网络交易安全的警钟。

在数字化生活深度发展的今天,诈骗分子不断翻新犯罪剧本,从单纯线上诈骗转向"线上诱导+线下交付"的混合模式。

这要求公众提升防范意识的同时,更需要平台企业、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形成治理合力,通过技术反制、制度完善和普法教育构建全链条防护网。

唯有如此,才能让人民群众在享受数字经济便利时免于"量身定制"的诈骗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