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布第三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 114处红色遗产纳入保护体系

在深入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背景下,甘肃省文物局于1月12日发布《甘肃省第三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这是该省前两批名录公布后的又一重要举措。

此次公布的114处革命文物,不仅地域分布广泛,更以其丰富的历史价值和类型多样性,为研究甘肃革命历史提供了新的实物见证。

从文物类型看,这批名录包含会议旧址、战斗遗址、革命机构旧址、名人故居、烈士纪念设施等多个类别。

时间跨度上,完整呈现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完整历史脉络。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名录中91处文物是首次获得保护身份,占总数近八成,反映出甘肃省在红色资源挖掘方面的持续努力。

这一保护工作的推进,源于多方面因素。

首先,随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深入开展,大量具有重要历史价值但尚未定级的革命遗迹被发现。

其次,国家文物局对革命文物保护提出更高要求,各地都在加强相关工作。

再者,甘肃省作为革命老区,拥有丰富的革命历史资源,亟需系统梳理和保护。

此次名录公布将产生多重积极影响。

一方面,为这些革命文物提供了法律保护依据,防止其在城镇化进程中遭到破坏。

另一方面,有助于整合全省红色资源,为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发展红色旅游奠定基础。

从长远看,这也是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的重要举措。

在具体保护措施上,甘肃省采取了分级管理模式。

名录中包含3处省级、2处市级和18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形成梯次保护体系。

同时,对91处新纳入文物将开展价值评估、建档立卡等工作,确保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这种分类施策的做法,既突出重点又兼顾全面,体现了文物保护的科学性。

展望未来,甘肃省文物局表示将以此次名录公布为契机,进一步完善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体系。

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加强文物日常巡查和维护,深入挖掘文物背后的历史价值,推动红色资源合理利用。

随着保护力度的加大,这些革命文物将成为讲述甘肃革命故事、传承红色文化的重要载体。

革命文物承载着一段段历史记忆,也连接着当下与未来。

把更多尚未定级的遗存纳入名录,本质上是把“看得见的历史”纳入制度化守护轨道。

只有坚持尊重历史、敬畏文物,以更科学的管理、更严格的保护、更深入的阐释推动工作落细落实,才能让红色资源在新时代焕发更持久的价值,形成可触可感、可学可用的精神滋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