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人员虚构“国安干警”身份实施诈骗被查 国家安全机关严厉打击招摇撞骗行为

国家安全机关日前通报了一起性质恶劣的假冒身份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黄某无正当职业,长期在酒店、餐馆、麻将馆等场所活动,因外貌形象被他人戏称具有"领导风范",遂萌生了冒充政府部门领导进行诈骗的犯罪念头。 黄某的作案手法具有明显的欺骗性和迷惑性。他刻意塑造"特殊部门领导"的神秘人设,谎称自己掌握强大的人脉资源和权力。为了增强欺骗的可信度,黄某采取了若干精心设计的虚构行为:通过与虚假"领导"进行通话制造虚假关系,组织受害人进行项目工程"实地勘查"营造真实感,同时在政府招投标公开网站上收集信息,利用不同社交圈层之间的信息差进行精准诈骗。这些手段表明,黄某的犯罪活动具有较强的组织性和预谋性。 在建立信任基础后,黄某开始实施诈骗。他多次以人事调动需要打点、承揽工程需要疏通关系等理由——向受害人索要钱财——累计骗取38.5万元。这个数额的诈骗规模表明,黄某的犯罪活动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 案件的破获源于受害人的警觉。随着黄某持续不断地索要好处、承诺的事项迟迟无法兑现、解释逻辑漏洞百出,受害人逐渐产生了怀疑,最终选择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国家安全机关接到举报后迅速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对黄某立案处理。经审讯,黄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黄某的行为已构成严重的刑事犯罪,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国家安全机关强调,国安干警是中国人民警察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冒充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身份,非法持有和使用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以及实施招摇撞骗等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打击。国家安全机关将继续加大对此类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维护国家安全机关的形象和权威。

身份可以假冒,法律不容欺瞒。此案再次警示:对以"内部关系"许诺办事、以"保密"为由拒绝核实、以"打点"为名索财的行为需保持警惕;依法办事是防骗关键,对冒充公职人员行为"零容忍"则是维护社会公正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