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成为当前民政工作的重要任务。民政部2026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更加大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力度,做好救助帮扶和关心关爱工作,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心过节。 在政策落实层面,民政部指导各地规范落实低保、特困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确保不漏一人。民政部要求各地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元旦、春节期间提前发放救助金或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宁夏等地已通过现金、消费券、实物等方式为困难群众增发补贴,带动各地跟进。 为提高救助效率,民政部优化救助流程。对节日期间新申请低保、特困供养的群众,各地加快审核确认和资金发放,确保救助尽快到位。同时,民政部推动用好临时救助政策,落实“小额快救”“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等要求,起到临时救助在应急、过渡、衔接、补充上作用,缩短救助周期,提升响应速度。 资金保障上,民政部、财政部已提前下拨2026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410亿元,为地方基本生活保障提供支撑。初步统计,北方地区和受灾地区对应的省份累计安排资金31亿元,用于为困难群众发放取暖补贴和取暖物资;有17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扩大了取暖救助范围。 动态监测和主动发现是做好社会救助的重要基础。民政部指导各地完善社会救助动态监测和主动发现机制,发挥社会救助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作用,强化部门协同,做好数据信息共享比对。通过加强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近期退出救助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监测,做到“及时预警、快速处置”。同时,民政部关注物价变化,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规定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减轻物价上涨带来的影响。 关爱服务上,各地民政部门组织开展“双节送温暖”活动,以走访探视等方式覆盖辖区内各类困难群众,重点关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高龄独居老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帮助解决急需问题。民政部推动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鼓励引导慈善组织、社工等社会力量参与服务和探访慰问,形成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 取暖救助上,民政部指导北方地区民政部门结合实际采取发放取暖补贴、提供御寒取暖物资、协调减免取暖费用等方式,缓解困难群众冬季取暖压力,提升救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既是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治理的基础环节。节日临近、气温走低,更需要以更精准的政策落实、更高效的执行和更细致的关爱服务,把“兜底保障”落到每个需要的人身上。救助资金发放到位、走访探视做深做实,才能让寒冬里的温暖更踏实,让节日里的团圆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