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方面,拿出了具体的支持政策,打算用高速公路边上现有的地,搞搞“高速公路+”这种产业。记者张颖从省里了解到,省自然资源厅和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了个通知,主要是为了解决眼下这块存量地开发中遇到的那些麻烦事。 通知里说了,咱们得把高速公路的用地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对接好,一起考虑综合开发的需要,好保障空间上的供应。只要是依法取得的服务区、收费站或者养护基地这些土地,只要不挡着车走、也不影响运营安全,公司就可以拿去发展以物流仓储为主的“高速公路+”产业。 还可以试着把用地功能混着用,允许在这些土地上搞餐饮或者购物。如果是被产业主管部门认准的好项目,开发商可以把单一地块里不超过计容建筑面积30%的部分,用来做别的功能业态。 对于连成一片的几宗相邻的地,特别是交通运输用地或者物流仓储用地,经过县里的同意后,可以把产权归拢到一块去统一开发;公司也可以去用地上或者地下的空间进行立体开发。 在政策支持这块儿,公司要是想在自己的地盘上搞物流及配套设施建设、或者直接干物流生意,五年内还能按老规矩用这块地。如果是想把原来的用途改成做仓储物流及配套设施建设,得依规去办手续;那些主线之外已经发证的地块呢,公司还可以把原来划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拿出来作价出资,转增成国家资本金。 关于地价的事儿也讲明白了。要是单宗土地搞了混合用途,就按不同用途去评估作价。如果变成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话,评估时能参考工业用地的市场价格和基准地价这些因素。只要是在规划允许、不改用途的情况下把利用率提高了、或者把容积率加了上去用于物流设施建设或者“平急两用”这种公共服务设施的,就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了。 至于产权登记这块儿也很清楚:那些权属清楚、界址清晰、面积准确、材料都齐全的存量地,公司要是想把服务区等附属场所进行分割或者合并登记机构就会按批准文件或者合同单独去办不动产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