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市场化交易下核电收益波动压力显现 近年来,伴随电力市场化改革加快,新能源装机规模快速增长,部分地区电力供需阶段性宽松,市场电价波动加剧;核电作为投资规模大、回收周期长、连续稳定运行特征明显的电源类型,市场化交易环境下面临“量价不确定性”挑战:一上,电价下行会压缩边际收益;另一方面,若缺乏与其长期成本结构相匹配的结算机制,容易造成经营预期偏弱,不利于持续扩大有效投资与稳定供给能力。 原因——核电功能定位与市场出清机制存“时间尺度错配” 从成本结构看,核电发电成本以折旧、运维和核燃料为主,成本相对稳定,但前期资本开支巨大、财务约束强;从系统价值看,核电承担稳定基荷、提升电力系统安全裕度、支撑低碳转型等功能,其外部性与公共属性较强。与之相比,电力现货与中长期交易更强调短周期供需与边际成本出清,价格信号短期化,容易与核电“长周期、强连续”的运行特征产生错配。如何在坚持市场化方向的同时,建立与核电系统价值相适配的收益稳定机制,成为各地完善电力市场体系的现实课题。 影响——差价结算机制落地,为核电收益提供“锚点”,释放示范效应 据公开信息,辽宁省有关部门印发通知,建立核电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安排:红沿河核电站1至6号机组约70%的电量纳入“机制电量”范围,机制电量按每日21小时时段的80%上网电量计算,并执行0.3798元/千瓦时的机制电价;市场交易均价与机制电价之间形成的差价,由电网企业开展差价结算,对应的差额费用纳入系统运行费,由工商业用户分摊。广西同步推出核电差价合约安排,自2026年1月起,将核电差价合约费用纳入系统运行费用进行分摊或分享。 从效果看,两地政策的共同特征在于:在不改变核电参与市场化交易总体方向的前提下,以制度化方式锁定部分电量的收益底线,降低电价波动对现金流的冲击,增强企业经营与投资的可预期性。相关测算显示,新机制可能对存量机组收入形成一定增厚,体现出差价结算并非简单补贴,而是通过规则设计实现风险分担与波动平滑。 更重要的是,两地实践表达出清晰政策信号: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过程中,核电的“稳定基荷+低碳属性”正在被继续制度化确认。对电力系统而言,核电与风光等新能源形成互补,有助于提升系统稳定性、减少化石能源调峰压力,增强能源安全与碳减排的协同能力。 对策——在市场化框架下完善机制设计,推动规则透明、成本约束与公平分摊 业内人士认为,下一步完善核电电价与交易机制,可从三上着力: 一是明确机制覆盖边界与退出条件。合理界定机制电量比例、适用对象与执行周期,建立可评估、可调整的动态机制,既保障稳定预期,也避免固化利益。 二是强化成本约束与效率激励。通过公开透明的参数设定、成本监审与绩效评价,推动核电企业持续提升安全管理、运行效率与检修水平,使制度托底与提质增效相匹配。 三是统筹分摊机制与市场公平。将差价纳入系统运行费分摊,应兼顾政策可持续性与用户承受能力,完善信息披露与监督机制,确保规则一致、权责清晰,维护市场主体预期稳定。 前景——核电发展进入“规模扩张+机制完善”并行阶段,行业预期有望进一步稳定 从国家层面看,“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已写入我国能源领域重要法律文件,核电发展具备更坚实的制度基础。我国核电装机规模持续提升,行业机构预测未来仍将保持较快增长节奏。随着核准常态化推进,部分新机组将逐步进入设备交付、建设与投运窗口期,产业链上下游需求和经营节奏更趋清晰。 ,电价与结算机制的完善将成为影响行业长期预期的重要变量。差价结算机制若在更多地区形成可复制推广的规则体系,核电收入结构有望由“随行就市”转向“基准保障+市场浮动”,现金流稳定性增强,将更好支撑核电承担基荷与低碳转型任务。同时,这也对市场规则协同提出更高要求,包括与中长期合约、现货市场、容量补偿及辅助服务机制的衔接,推动形成更加成熟的新型电力市场体系。
核电电价新政落地,既回应了电价波动带来的现实压力,也表明了对能源转型长期需求的制度安排。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过程中,如何在市场化改革与能源安全之间、在经济性与公共属性之间实现更稳妥的平衡,此次机制创新提供了可参考的路径。随着机制持续完善与项目开展,核电在我国能源体系中的作用或将更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