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3月9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四川鼎和药业有限公司罚款15万元。处罚决定书(川药监罚决〔2025〕2012号)显示,该公司在药品经营活动中存在多项违规,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有关要求。
药品安全关乎民生底线。台账缺失、核验疏漏、数据失真看似细节,却可能在供应链中放大为系统性风险。此次处罚再次提示药品流通企业:要以更高标准落实质量管理规范,把“可追溯”落到每一笔业务、每一项数据和每一个岗位责任上,用可执行、可检查的合规治理守住药品安全与行业健康发展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