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刘爸前脚刚走,小林后面可就犯难了。原来这位父亲生意失败,欠了一屁股债,外面讨债的现在都找上门来。俗话说“父债子还”,但在法律面前还真不是这么回事。 律师就给大伙儿讲了这么个理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头有个“限定继承”的规矩。也就是说,继承人拿多少遗产就得还多少债。这就好比当年的小刘爸留下了一套价值约80万元的房子和10万元存款,加起来总共就是90万元的遗产。 债主们一共凑了100万元的欠条来讨债,那小林现在只要拿出这90万元去还债就好了。至于剩下的10万元债务,那是个无底洞,法律可没规定他得用自己将来赚的工资去填坑。 要是以后林某走了啥都没留下,那小林作为继承人也是干干净净的,根本不需要用个人财产去还父亲的旧账。说到底就是权利和义务得对上号:你能享受到多少遗产的权利,就得承担多少相应的义务。 融媒记者是刘凯旋和张丹,这次负责把消息告诉大家的是田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