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长离世请假未批仍返乡奔丧被解聘,北京三中院判用人单位违法并赔偿

事件回溯显示,2023年8月,入职仅4个月的养老中心厨师乔某因兄长病危,先后三次通过微信申请事假均未获批准;兄长去世后,乔某仍返乡处理后事;返岗后即被解雇。用人单位援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认为乔某擅自离岗构成严重违纪。值得关注的是,企业在辞退通知中反复强调“未证明病危人员亲属关系”等程序性问题,折射出部分用人单位对丧假及对应的制度的理解偏向“按条执行”,忽视了具体情境。

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体现出司法在规则适用中的现实考量。它提醒用人单位在行使管理权时,不能只看程序和条款,更应结合突发情形作出审慎、适度的处理,在制度刚性与必要的人性化之间找到平衡。对类似劳动争议而言,该判例也提供了可参考的裁判思路,有助于推动休假制度在实践中更规范、更可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