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细化66项禁止情形 划清政府行为界限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

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背景下,行政性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成为阻碍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顽疾。

市场监管总局在1月21日召开的专题发布会上披露,2025年通过系统性制度创新与严格执法,在规范政府经济行为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问题现状方面,部分地方政府通过歧视性补贴、市场准入限制等行政手段干预市场竞争的现象屡禁不止。

此类行为扭曲资源配置效率,加剧企业"内卷式"竞争,最终导致区域发展不平衡与市场分割。

2025年初专项调研显示,约23%的企业仍反映遭遇地方保护主义壁垒。

制度设计成为破解难题的关键抓手。

3月颁布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创新性将审查标准细化为66项禁止性情形,明确划定政府行为边界。

例如,新增"禁止强制外地企业设立分支机构""不得限定采购本地产品比例"等具体条款,使基层执法具有更强操作性。

同步修订的《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则将违法类型从12类扩充至18类,并建立"审查—约谈—立案—追责"的全链条监管机制。

执行层面呈现三大亮点:一是审查范围拓展至县级以上政府全部政策措施,全年5.8万件审查文件中,1.2万件经修改调整后出台,从源头上杜绝了21%可能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二是建立动态抽查机制,总局直接督办整改问题文件367件,推动地方约谈起草单位280次;三是专项行动聚焦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75件行政垄断案件的办结形成有力震慑,某省交通厅限定本省检测机构入围的典型案例被处以300万元罚款。

专家分析指出,此次改革具有深层次制度创新意义。

中国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表示:"66项负面清单将抽象原则转化为具体标尺,既解决基层审查‘不会为’问题,也压缩了权力寻租空间。

"数据显示,新规实施后企业跨区域经营成本平均降低17%,市场活力显著提升。

展望未来,市场监管总局透露将重点推进三方面工作:推动省级政府建立审查数字化平台,2026年前实现全流程线上监管;试点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研究制定跨区域垄断案件联合执法规程。

这些举措将进一步巩固"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的良性互动格局。

治理“内卷式”竞争,既要纠治企业层面的无序比拼,更要从制度与政策源头减少扭曲激励。

划清政府行为边界、用公平竞争审查把住政策“入口”、以执法监督形成硬约束,目的不在“限制发展手段”,而在于让各地在同一规则下比营商环境、比公共服务、比创新能力。

唯有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才能把竞争导向从“拼补贴、拼壁垒”转向“拼效率、拼创新”,为高质量发展夯实更加公平、统一、可预期的市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