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农村高龄老人养老保障仍显薄弱;多位代表审议讨论中指出,部分地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偏低,农村高龄老人可支配收入来源有限,同时慢性病增多、护理需求上升,生活压力更为明显。有代表建议,将农村70岁以上老人基础养老金提高至每月400元,并研究减轻其居民医保缴费负担;也有代表提出,可分阶段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水平,逐步提升到更能覆盖基本生活的标准。 原因:一是制度起点与筹资结构不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主要由单位和个人缴费构成,待遇与缴费关联度较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为主——整体缴费水平偏低——基础养老金占比较大,待遇提升空间因此受限。二是地区财力差异导致待遇不均衡。经济较发达地区依托财政实力和集体经济基础,上调基础养老金更快;财力相对薄弱地区提升幅度有限,导致同为农村居民,待遇差距仍较明显。三是农村人口结构变化加剧保障压力。国家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农村常住人口持续下降,农村老龄化程度相对更高,“空心化”和高龄化并存,家庭养老支撑能力减弱,公共保障的重要性随之上升。 影响:提高农村养老金不仅是民生问题,也会带来更广泛的影响。一上,稳定的养老保障有助于托底困难群体,降低因病返贫、因老致困风险,增强农村老人的生活安全感与尊严。另一方面,保障改善将与乡村振兴形成联动:更可靠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有助于提升农村吸引力,缓解劳动力外流的长期影响,也将带动县域养老、医疗、护理等服务体系发展,促进涉及的就业与消费。同时,缩小养老待遇差距,也有助于增强制度公平性与社会凝聚力。 对策:围绕“提标、均衡、可持续”,代表们提出多项思路。其一,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基础养老金常态化调整机制,在物价、居民收入增长与财政承受能力之间形成相对稳定的联动规则,减少调整的随意性与碎片化。其二,强化中央和省级统筹,对财力薄弱地区加大转移支付力度,逐步缩小地区间基础养老金标准差距,推动养老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更趋均等。其三,拓宽筹资与资金保障渠道。有代表建议,探索从部分公共收益中划转一定比例用于农村养老保障,并对特定行业设立阶段性补充资金安排。其四,推进养老与医疗、护理服务衔接,在提高现金保障的同时,加快农村互助养老、日间照料、长期护理等服务供给,提升保障的可获得性与可持续性。 前景:从财政承受能力看,提高农村高龄老人保障水平仍有讨论空间。有测算认为,若对农村高龄群体适度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新增支出在全国财政支出中占比相对有限,关键在于科学测算、分步实施、统筹安排。下一步,如何在确保基金安全和财政可持续的前提下,向高龄、困难群体适度倾斜,如何推动各地标准更加均衡,如何通过制度设计引导居民长期参保缴费、提高个人账户积累,将成为政策完善的重要着力点。随着人口老龄化加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提升与制度优化预计将持续推进,并与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目标形成更紧密的协同。
养老保障是基本民生,也是衡量社会公平的重要尺度。把农村老年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得更稳,把地区之间的保障差距逐步缩小,既关乎亿万家庭的晚年安稳,也关系乡村振兴能否走得更稳更远。以更均衡、更可持续的制度安排回应群众关切,让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是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治理能力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