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联合给医疗机构亡故患者服务管理立下规矩。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还有国家疾控局综合司一块儿出台了《医疗卫生机构亡故患者全流程服务管理规定》,全面给医疗机构内亡故患者的服务管理定下了规矩。这一次的新规里头说清楚了,医疗机构得把医疗主责主业摆在首位,不搞殡仪服务,也不让在机构里随便陈列、展示、卖殡仪用品,更不允许烧蜡烛、烧纸钱这些事儿。这个规定一出来,说明咱们国家在搞清楚医疗机构服务的边界还有保障亡故患者权益这块儿,总算迈出了关键一步。以前有不少医院里头乱七八糟的事儿特别多,殡仪服务跟医疗业务搅在一起,有些医院甚至直接找外面的公司来医院办丧事。这种做法不光容易搞乱收费、强迫人掏钱消费,还把医院弄得不像医院该有的样子,对逝者的尊严也是个伤害。再加上太平间管理不正规、死亡证明签个发流程里还有漏洞等等问题都没管好,这给病人家属带来了很大的隐患。这次出这个新规就是专门针对这些老大难问题的,就是要把医疗和殡葬服务的职责给分清楚,绝不让医院里头的殡仪服务变得商业化了。为了让大家理解清楚这次多部门联合行动的原因,咱们得从三方面去看:首先是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殡葬改革的大方向,落实《殡葬管理条例》那些法律法规的要求;其次是为了回应大家的关心;最后是为了适应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需要。 这个新规矩的影响范围可不小。对于医院来说,得重新好好梳理一下给亡故患者服务的流程,把那些跟医疗没关系的殡仪业务全都剥离出去;对于搞殡葬服务的行业来说,医疗和殡葬分清楚了有助于行业往更专业更规范的方向发展;对于咱们老百姓来说,这能帮咱们躲开在医院里头被忽悠消费的陷阱。 新规矩的内容也是很详细的。比如怎么开死亡证明这块儿就规定得挺清楚:如果人是在医院里正常死的,证明就由医院来开;如果是不正常的死亡,得让派出所来弄。而且要求医院得有一套严格的开证明、盖章还有查记录的体系,防止有人乱开证明或者倒卖证明这种事儿。再比如管遗体这一块也有明确说法:医院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存放遗体的地方(也就是太平间),但绝对不能把这活儿包给外面的人或者让别人来管;同时还要提高转运遗体的效率。 展望一下未来吧。这次规定一旦实施起来,肯定能推动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更加规范化、人性化。等到电子死亡证明那些信息化手段普及了以后,办事儿肯定会更省事更透明。另外医疗和殡葬的界限划分得清清楚楚了之后,也能促进殡葬行业更健康地发展。 最后呢,各地还得结合自己本地的实际情况再制定一些具体的实施方案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