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法院环湖普法与生态修复并举 以法治力量守护青海湖“水—鸟—鱼”生命共同体

青海湖是我国最大的内陆咸水湖,生态系统是否稳定,关系到区域环境的整体平衡;近年来,非法捕捞对该脆弱生态链的冲击越来越明显。共和法院在办案中尝试创新做法,把司法实践与生态科学衔接起来,探索出一条兼顾依法惩治与生态修复的路径。 问题的关键在于,很多人低估了非法捕捞的后果。青海湖裸鲤是环湖生态系统的关键物种,其种群数量不仅影响鱼类洄游,也关系到鸟类取食等多个生态环节。一旦裸鲤资源受损,湖泊的复合生态功能可能遭遇难以逆转的破坏。但在一些群众眼中,非法捕捞仍被当作单纯的增收手段,生态代价往往被忽视。 为改变这一状况,共和法院采取了分层推进的措施。首先,审判人员走进青海湖裸鲤救护中心,系统了解“原种保存—资源救护—增殖放流—生态普查”的保护链条,学习涉及的生态数据和专业知识。通过近距离接触,干警对非法捕捞造成的损害有了更直观的认识,也为后续案件办理打下了基础。 其次,法院把普法阵地从机关延伸到基层社区。审判人员先后到倒淌河、江西沟、黑马河、石乃亥等环湖乡镇,面向牧民群众开展针对性宣讲。宣讲中,法官以2022年某村村民电捕青海湖裸鲤18公斤,被判拘役三个月并赔偿生态修复金3万元的案例为切入点,用更易理解的表达讲清“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非法捕捞水产品”两项罪名的适用情形及法律后果,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从而提升生态保护的法治意识。 在裁判实践中,共和法院建立了以科学数据为支撑的量刑参考机制。法院将裸鲤救护中心提供的增殖放流规格、数量、成活率等数据纳入量刑考量,尽量做到“判得准、算得清”。同时,法院在生态修复执行上探索组合方案,采用“鱼苗替代+人工种草+湿地补偿”等措施,让替代性修复从书面要求变成可落实、可评估的具体行动,既体现法律刚性,也更贴近生态恢复需求。 普法覆盖面也在持续扩大。法院通过乡镇广播站、微信群等渠道传播典型案例,并制作藏汉双语版本,方便环湖2万余名牧民获取相关法律信息,推动形成更广泛的生态保护共识和守法自觉。

当法官在救护中心看着裸鲤游动——他们守护的不只是几尾鱼——更是高原生态系统的关键环节;这些实践表明,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更扎实的法治支撑:既尊重科学规律,也对自然生命保持敬畏。面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标,每一次严谨的司法裁判,都是在为绿水青山筑牢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