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郑州市房屋交易中心商量,打算把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存量房购房款的流程改一改。他们给出了一个通知,征求大家的意见。这个通知里说了好几件事。比如,如果你是郑州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想在主城区买存量房,只要合同备过案,就能提取主买人和家人的公积金,用来付房款,这笔钱会转给专门的监管账户。具体办事流程也很简单,买卖双方签好合同和资金监管协议,然后提取人带着身份证去办手续就行。时间方面,这个征求意见的活动会从2026年3月24日一直持续到2026年4月27日。 另外,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有些具体要求。全款买房的话,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贷款买的话,就不能超过首付款金额。钱转到监管账户后,郑州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这个部门要督促银行记账和过户。过户手续必须在一个月内办完,要是超过了30天还没查到信息,公积金中心就会找资金监管部门查情况或者退钱。如果买卖双方没按时过户,钱会原路退回给买方,重新打进他们的公积金账户。 最后这个通知从发布那天就开始执行了,各区县(市)的管理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考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