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石榴花”

哎,我给你说说咱们勐腊县象明乡司法所的廖美兰啊,她可是大家口中的“法治石榴花”。这姑娘在这一干就是14年了,从个公益岗位的人变成了业务骨干。她一直扎根在基层,把法治工作和民族团结那事儿融在一起,大家伙儿都信得过她。 廖美兰调解纠纷可细心了,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常带点情绪,她就把女性的耐心劲儿全用上了。每次都是先听当事人说什么,再站在对方的立场上共情一下,最后才讲道理。要是碰上脾气急的人,她也不急着下结论,就跟拉家常似的把气氛给缓和了,找个突破口。 尤其是在赡养纠纷这种家里人的事儿上,她特别会用“亲情融化法”,让双方回忆回忆过去的感情,把那份家庭责任感给唤醒了。她总说调解不光是解法律上的结,更重要的是解开心里的疙瘩。这十几年下来,她解答法律咨询700多件呢,调解成功的就有1000多起,成功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 她这做法还挺符合“枫桥经验”的,把矛盾都留在了当地没往上交。 平时普法宣传她也没落下。针对当地群众法律意识弱的情况,她经常往村里跑,结合实际案例用大白话讲民法典和反诈防骗这些知识。14年里她跑遍了全乡的村民小组,办了300多场活动。 现在大家伙儿办事找法、遇事用法的风气越来越好了。 对那些特殊人群她也是刚柔并济的。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中,她一边严格管档案材料,一边还要跟人谈心聊天。通过定期走访帮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这十几年下来她走访了18000多人次呢。 她还是乡妇联副主席嘛,就把司法行政和民族团结那事给揉在一起了。经常组织大家一起搞活动宣传法治精神和民族团结的理念。 像廖美兰这样的基层工作者在勐腊县有很多呢。大家日复一日地坚守岗位守护边疆稳定和群众权益。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平安云南的路上呢她们用自己的肩膀担起了责任展现出了基层法治工作者的担当与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