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再次成为舆论焦点。云南某品牌冻干草莓被检出农残和重金属含量明显超出国家标准,四川眉山市某企业用工业双氧水加工鸡爪的画面也令人震惊。两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曝光后迅速成立专项调查组,但公众对这种“出了事再处理”的监管方式提出了质疑。
食品安全无小事,但在现有监管体系下,一些问题却可能长期存在而未被及时发现;这并非法律缺位,也不完全是监管部门“不作为”,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基层监管机制存在结构性短板。要走出“曝光—整改—再曝光”的循环,关键是让食品安全监管由具备专业能力的队伍承担,而不是层层下压给缺乏专业支撑的基层人员。只有补齐执法力量、理顺职责分工、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才能更有效守住食品安全底线,让“3·15”不再成为问题集中暴露的节点,而成为治理成效的检验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