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中国政法大学的苑宁宁教授还有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晓春都说过,现在互联网已经深深刻进咱们的日常生活里,未成年人玩游戏、交朋友、找学习资料,好多事儿都得靠这个。但是网上乱七八糟的信息太多了,尤其是那些模棱两可、游走在法律边上的“灰色”信息,对还没长大的孩子们来说特别危险,容易把他们的价值观带偏,身体也不健康。国家网信办和大家一块儿制定了一个《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就是想把这些有害信息管一管。 这个办法最大的亮点是把过去很难管的潜在有害信息给系统性地梳理了一遍,给以后执法提供了依据。专家觉得这是个很大的进步,让咱们从“有法可依”变成了“有章可循”。根据规定,能影响未成年人的信息主要归成四类:一类是会让人模仿那些不安全、不健康行为的,比如搞性暗示或者打暴力架;一类是会扭曲他们价值观的,比如炫富享乐、嘲笑生命这种不好的导向;还有一类是拿小朋友的形象去做商业炒作或者摆拍坏剧情;最后一类是不该随便泄露和滥用孩子个人信息的事儿。这就不光是管“网红儿童”这种大家爱讨论的话题了,也关注到了怎么保护他们的人格尊严。 更重要的是这次治理没搞“一刀切”,不是直接删帖完事。《办法》要求平台一边依法阻拦有害内容,一边还要给未成年人可能接触到的信息做“显著提示”。苑宁宁教授说这是在保护成年人权益和未成年人特殊保护之间找个平衡,既给家长提个醒,也让孩子慢慢学会自己分辨好坏。 另外《办法》还把平台的责任压得特别实。文件规定首页、弹窗、热搜这些显眼的地方不能出现有害信息。这就直接戳中了现在算法推荐的软肋,从源头就拦住了孩子可能会看到的那些坏东西。特别是针对那些做算法推荐或者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平台,《办法》要求他们得建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专门给小朋友用的产品更严格,禁止推送基于算法的信息流,保证里面干干净净。专家觉得这些条款让平台不能只讲原则了,得把审核、分发、技术应用、产品设计这些全流程都管起来,逼着企业从被动应付投诉变成主动建防控体系。 平台以后得按照这个标准细化审核规则,多投点技术去提高识别精度,还要改改产品功能让“显著提示”能真正落地用起来。长远来看,平台还得琢磨着建一个分年龄段的、优质的、内容丰富的正向内容库,从单纯防坏东西变成主动给好内容。 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刘晓春也说了,这个分类标准是扎根在长期治理经验里的,它的框架也留了个口子以后能动态调整。国家网信办的人表示会盯着网络发展里的新现象、新问题持续完善这个办法。 说到底,《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就是在咱国家网络空间治理、尤其是未成年人保护这块儿搞法治化、精细化。它通过明分类、创手段、压实责任织了一张更严实的防护网。保护孩子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大事儿,法律、监管、企业、学校还有家庭都得一块儿使劲才行。《办法》的实施会给引导孩子安全用网、守护未来奠定制度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