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涉案金额巨大的食品安全犯罪近日被依法严惩。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3月7日对刘甲等5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刘甲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万元。案件也暴露出食品市场监管中的一些突出问题。调查显示,2021年至2023年间,刘甲等人先后成立两家公司,以“轻松瘦身”为卖点,通过网络平台销售梅子、果冻等减肥食品中添加违禁成分的产品。为躲避监管,涉及的人员多次更换原料,最终使用与禁用药物酚酞具有同等危害的双辛酚丁、双环己甲酰酚丁等成分。这些物质可能引发肠道功能紊乱、肝脏损伤等健康风险。案件侦破得益于多部门协同。公安机关在侦查中查扣大量涉案原料和成品,检察机关邀请食品药品领域专家进行专业认定,最终确认涉案物质的危害性。2023年10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明确将此类酚丁酯类衍生物纳入重点打击范围。案件折射出食品行业的几上问题:部分企业为追逐暴利触碰法律底线;新型违禁物质不断出现,检测与识别能力需要同步提升;网络销售监管仍存在薄弱环节。值得关注的是,多名生产工人在接触原料后出现皮肤红疹等不良反应,从侧面反映出相关物质对人体的刺激和危害。针对类似风险,有关部门正推进多项举措,包括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压实网络平台责任、健全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业内专家提醒,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对夸大宣传、宣称“速效”的产品保持警惕。
食品安全是民生底线。“减肥”不应成为违法牟利的幌子,更不能以透支健康换取所谓“速效”。通过以案释法、依法惩处,既要让违法者付出代价,也要推动监管部门、平台和社会协同发力,让入口食品经得起检验,让健康消费更安心、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