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常开车怎么就成肇事逃逸了?”这事儿得从三天前说起,同事开着车回巩义,沿着310 国道

4月1日那天,王先生接到同事的求助电话,对方语气里全是想不通:“我正常开车怎么就成肇事逃逸了?”这事儿得从三天前说起,同事开着车回巩义,沿着310国道一路直行。忽然有个老大爷骑电动车从最右侧车道拐过来,“哐当”一下撞了。大爷稳住车往后摆摆手:“没事,你走吧。”俩人就这么各自离开了。 可没成想三天后,交警那边打来了电话,说同事涉嫌逃逸得去趟队里。到了那才知道,老大爷家属已经报了案,张口要八万元的医疗费和丧葬费。同事为了息事宁人先把钱垫付了,但认定书上还是写着“逃逸”。更糟的是保险公司不赔,这八万还得他自己兜底。 王先真想不通:“明明大爷当时说没事还骑车走了,怎么后来反倒成了‘目击证人’?”最奇怪的是老大爷连车牌号都记得一清二楚,甚至还留了现场碰撞的照片和描述车辆颜色的细节。节目联系上了办案交警,对方解释说大爷伤得不重但手腕骨折了要治;现场没监控也没人看见,只能靠当事人说;后来大爷报了案比对车辆痕迹照片对上了,所以才定逃逸。 大伙儿在节目里吵翻了天。有人觉得这就是法规不能含糊;有人骂大爷坑司机坏风气;更多人担心要是真被冤枉了谁来帮忙洗冤。最后给司机提个醒:事故发生千万别急着跑,哪怕对方说没事也得打110或122;拍照留证据记好现场情况;主动到交警队说明白情况千万别私下“私了”。记住那句话:一次口头承诺的没事,很可能变成日后巨额赔偿的引子。 现在王先生的同事已经去申请复议了,等着新结果出来。310国道上的车还是来来往往那个样子,那块被记住的车牌号到底算不算“飞来横祸”的证据呢?答案大概还得在路上慢慢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