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创新纪检监察协作机制 跨域联动破解巢湖治理"多头管"难题

问题——巢湖是安徽重要淡水湖泊和区域生态屏障,其综合治理事关流域生态安全与民生福祉。

实践中,岸线违规建设、养殖污水直排、污染源整治不到位等问题具有反复性、隐蔽性和跨界性,成为影响治理成效的突出短板。

尤其在环湖多县区共治格局下,一些事项涉及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容易出现“各管一段、衔接不畅”,进而导致发现不及时、处置不彻底、整改易反弹。

原因——一方面,巢湖流域水体连通、污染迁移快,单一属地或单一部门难以实现全链条管控;另一方面,部分地区在岸线管理、项目准入、执法监管上存在职责边界不清、协同机制不健全等现象,出现“多头管”与“都在管但管不住”的矛盾。

与此同时,个别单位和人员在落实生态治理任务中责任意识不强、作风不严,造成监管缺位、执法宽松、整改走过场等问题,削弱治理合力。

影响——治理难点若长期得不到破解,不仅直接影响水质提升与生态修复,还会放大流域环境风险:污染物进入湖体后易形成累积效应,治理成本随之上升;岸线无序开发挤压湿地空间,削弱湖泊自净能力;生态环境问题叠加后,可能影响沿湖群众生产生活与区域绿色发展空间。

相反,一旦形成“发现—处置—整改—问责—回访”的闭环,既能压实各方责任,也能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提供可复制的制度抓手。

对策——针对跨区域、跨部门协同不足等症结,合肥市纪委监委以机制创新推动治理落实,组建巢湖综合治理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统筹监督力量,实现信息共享、问题研判和协同推进。

协作区按照“哪里有问题,监督力量就向哪里聚集”的思路,探索动态监督方式,在坚持各自职责前提下加强贯通联动,构建上下衔接、左右协同的监督格局。

为提高监督靶向性,合肥市纪委监委印发巢湖综合治理联合监督工作要点,明确机关部室、派驻机构、沿湖县区纪委监委的监督责任,围绕水质安全、生态保护修复、污染源整治、污水管网建设等重点领域梳理问题清单,为精准监督提供方向。

与此同时,建立“巢湖综合治理问题线索动态库”,将各类线索统一归集、动态更新,对跨地域、跨部门的复杂问题及时启动联合监督,推动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协同处置。

在具体实践中,庐江县环巢湖岸线巡查形成了可观察的工作闭环。

纪检监察干部在日常监督中发现某养殖企业违规占用水环境一级保护区建设畜禽养殖场、污水直排巢湖等问题后,依托协作区办公室统一反馈相关职能部门,推动开展联合执法并同步启动问责程序。

随后,违规建筑依法拆除,属地相关单位负责人被严肃追责问责。

以案件查办带动整改落实,以责任追究倒逼履职尽责,释放了“动真碰硬抓治理”的明确信号。

同时,合肥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办案作为有力监督,聚焦巢湖综合治理背后的责任缺失、作风不正等问题,综合运用提级办理、深入核查、严肃处置等方式强化震慑。

去年以来,围绕巢湖综合治理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人,并针对监督发现和案件暴露的薄弱环节提出意见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向“治理一类问题”延伸。

前景——持续有力的监督护航,正在转化为可感可及的治理成效。

巢湖水质多年稳定在Ⅳ类,2025年全湖水质有半年时间达到Ⅲ类;随着水体环境持续优化,中华秋沙鸭、东方白鹳等国家重点保护鸟类数量逐年增加,湿地生态功能稳步恢复。

更重要的是,生态改善为沿湖群众带来更优生活环境与更广绿色发展空间,岸线治理、湿地修复与公共休闲功能提升相互促进,生态效益、社会效益逐步显现。

面向下一阶段,巢湖治理仍需保持定力。

一方面要围绕新一轮综合治理重点任务,紧盯污水管网建设、入湖河流治理、沿线污染源整治等关键环节,推动挂图作战、对账销号,防止问题反弹;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跨区域协同治理机制,提升数据共享、线索流转和联合执法效率,形成更稳定的制度化合力。

以精准监督促进精准治理,以刚性执纪保障刚性落实,巢湖综合治理有望在系统治理、源头防控和长效管护上取得更大突破。

从“各自为政”到“同题共答”,巢湖治理的嬗变印证了制度创新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撬动作用。

当纪律监督成为生态保护的“第三只眼”,不仅守护了一湖清水,更探索出跨域治理的现代方案。

这片正在复苏的湿地提醒我们:绿水青山的画卷,既需要自然的馈赠,更离不开制度的耕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