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好人条款”实施三周年成效明显 为见义勇为者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问题——“扶不扶”背后的社会信任困境 近年来,公共场所老人摔倒、突发疾病等事件频发,“扶不扶”成为社会热议话题;部分“好心救助反被索赔”的案例加剧了公众对道德和法律风险的担忧,导致许多人在面对紧急情况时犹豫不决。该现象不仅反映了个案纠纷,更折射出社会互信、公共安全意识和法治保障等深层次问题。 原因——规则模糊与举证困难抬高“善意成本” “扶不扶”困境的根源在于:一是紧急救助行为的权责边界过去不够清晰,救助者担心被误认为侵权人;二是紧急情况下往往缺乏完整证据,事实认定和责任划分难度较大;三是个别不当索赔事件经舆论放大后,继续加深了公众对风险的顾虑。这些因素使得善意行为可能面临时间、经济甚至诉讼成本,从而抑制了社会的互助意愿。 影响——民法典“好人条款”为善意护航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通过第一百八十三条和第一百八十四条明确了紧急救助规则,被称为“好人条款”。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救助者因保护他人权益受损时,原则上由侵权人担责;若无侵权人或其无力赔偿,受益人应给予适当补偿。第一百八十四条则明确,自愿紧急救助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一般不承担民事责任,从法律层面消除了施救的后顾之忧。 司法实践中,法院通过具体案例进一步细化规则。例如,上海一起地铁扶梯事件中,乘客柴某救助摔倒的顾某时受伤。由于无侵权人,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判决受益人补偿柴某7000元,说明了公平原则。 另一案例中,辽宁一名药店经营者为心脏骤停老人实施心肺复苏,导致老人肋骨骨折。家属索赔后,法院认定救助行为符合紧急救助特征,且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判决救助人不担责。此类判决传递明确信号:法律将为善意救助提供保障,避免因责任顾虑延误救援。 对策——细化规则、完善配套、强化激励 民法典提供了基本框架,关键在于落实与联合推进。司法实践中,“紧急救助”的认定需综合考虑情势紧迫性、自愿性、目的和方式合理性等因素,确保规则清晰可预期。同时,公共场所应加强监控和急救设备配置,降低纠纷发生概率。此外,用人单位、社区和社会组织可通过表彰、保险支持等方式激励救助行为。例如上述上海案例中,法院向救助者单位发送表扬信,形成“裁判+倡导”的综合治理模式。 前景——法治推动互助成为常态 “好人条款”的意义不仅在于解决纠纷,更在于以法治方式确立社会共识:紧急救助应受鼓励和保护。随着裁判规则公开、典型案例普及和公众法治意识提升,社会对救助行为的预期将更加稳定。未来,司法裁判将继续明确边界,推动“敢扶、愿救”成为常态;而急救培训和设施建设的完善,也将为善意救助提供更坚实的社会基础。

扶起的不只是跌倒的人,更是社会的信任与温度。民法典“好人条款”以制度回应公众关切,用清晰规则守护善意。它提醒我们:保护见义勇为既需要道德倡导,更离不开法治支撑和机制保障。只有让每一次伸手都无后顾之忧,社会的互助力量才能凝聚成更坚实的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