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汉服文化兴起和旅拍经济升温,一些商家为追求流量和关注度,在未获授权情况下擅自使用他人照片进行宣传推广;这种侵权行为近日在湖南衡阳得到司法纠正。 记者从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期集中审理了三起涉及旅拍店铺侵犯肖像权的案件。三名原告黄某、郭某、李某均为时尚领域博主,在社交平台拥有过万粉丝,具备一定社会影响力。当地一家旅拍店铺经营者在未征得三人同意的情况下,将他们担任模特拍摄的服饰宣传视频和照片发布在店铺社交账号上,用于推广店内旅拍服务并标注价格信息。涉及的内容中可清晰辨识三人面部特征。 发现侵权行为后,三名博主通过公证处对涉案内容进行证据保全,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旅拍店铺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案件审理期间,被告已主动下架相关商品链接,删除涉案照片和视频。 法院经审理认定,公民肖像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本人同意使用其肖像。本案中,三名原告从事商业推广活动,其肖像具有明确的经济价值。被告旅拍店铺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包含原告肖像的图片进行商业宣传,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 在确定赔偿数额时,法院综合考量了多项因素:原告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肖像的商业利用价值、维权过程中产生的调查取证等合理费用,以及被告使用肖像的具体方式、传播范围和实际获利情况。最终,法院酌情判决旅拍店铺分别向三名原告赔偿经济损失1000元至2000元不等。 法律界人士指出,此类案件折射出当前数字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知识产权保护短板。部分商家法律意识淡薄,错误认为网络公开发布的照片可以随意使用,忽视了肖像权作为人格权的法律属性。特别是对具有公众影响力的博主、网络红人,其肖像往往寄托着商业价值和品牌效应,未经授权使用不仅侵犯个人权益,也构成不正当竞争。 从深层原因分析,旅拍等新兴业态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一些经营者为降低宣传成本、快速吸引客流,选择铤而走险盗用他人形象。这种短视行为看似节省了拍摄和模特费用,实则埋下法律隐患,最终得不偿失。 此案的审理和判决具有重要警示意义。它明确传递出司法保护肖像权的坚定立场,为规范数字经济时代的商业行为提供了法律指引。对于电商企业和实体商家来说,在开展营销推广活动时,必须树立合规意识,建立完善的授权机制,确保使用的每一张照片、每一段视频都获得权利人的明确许可。 从行业发展角度看,此案也提醒相关市场主体应当加强自律,建立行业规范。旅拍、电商等领域的经营者应当认识到,真正的品牌影响力来自优质服务和良好口碑,而非通过侵权手段制造虚假繁荣。同时,平台方也应强化内容审核责任,对明显侵权的宣传内容及时处置,从源头减少侵权行为发生。
本案虽赔偿金额不大,但其示范意义重大。在数字经济时代,每个人的面容都可能成为生产要素。司法判决不仅划定了权利边界,也为商业行为确立了规范。只有在法治框架下形成"授权—使用—保护"的良性循环,新兴产业才能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