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柳城派出所和柳城街道调解中心联手解决了这个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人侵占。最近在南安市柳城街道发生了一起纠纷,柳城派出所和柳城街道调解中心联手解决了这个问题。调解中心的王秀英给大家普及了法律知识:把他人的财产占为己有,这是侵权行为。而且,如果因此造成损失,行为人需要赔偿。这次事件中,叶某某报警说自己的房子被别人占用养鸭。结果查出来是邻居叶大娘因为腿部受伤行动不便,看见叶某某家的门没锁,就把鸭群赶了进去。叶大娘的家人和调解员讨论后认识到他们的行为违法了,王秀英详细解释说没有经过允许进入他人住宅就是侵权。调解员还告诉大家,如果走法律程序,赔偿和诉讼费用都是要自己承担的。听了这番话后,叶大娘的家人对法律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他们向叶某某鞠躬道歉,并表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另一位调解员则强调邻里和睦的重要性,希望叶某某能原谅老人这次行为。最终,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并且握手言和。在这个过程中,大家也受到了基层普法实践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