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固废治理进入“控增量治存量”并重阶段:到2030年完成60%以上历史遗留堆存场所治理

我国工业固体废物治理正面临历史欠账与新增压力的双重挑战。

据生态环境部最新统计,全国现存工业固废堆存量已达330亿吨,占地面积相当于5个新加坡国土面积。

这些主要来自采矿、冶炼、发电等行业的煤矸石、粉煤灰、磷石膏等废弃物,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资源,更对土壤、地下水构成潜在环境风险。

造成当前治理困境的原因具有复合性特征。

一方面,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基建等传统消纳渠道持续收窄,2022年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较2018年下降3.2个百分点;另一方面,部分区域历史堆存问题积压严重,长江中上游154座磷石膏库中,仍有74座尚未启动治理工程。

为破解这一难题,生态环境部构建了系统性治理框架。

在增量控制方面,新修订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创新性允许合规固废用于矿山修复,去年黄河流域9省区实施的128个规模化利用项目,已消纳固废超1亿吨。

存量治理则采取"一地一策"精准施策,目前已完成2200余座尾矿库整治,清运磷石膏180万吨。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行动计划强化了全过程监管机制。

所有规模化利用项目须遵循"科学论证—规范制定—信息公开—全程监督"的闭环管理,并建立动态评估体系。

在内蒙古鄂尔多斯等试点地区,通过卫星遥感与地面监测结合的"天地一体"监管网络,已有效遏制了23起潜在非法倾倒事件。

根据规划路径,未来七年我国将重点突破三方面工作:推进赤泥库、尾矿库等高风险场所治理技术攻关;建立跨部门的固废资源化产业扶持政策;在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10个国家级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专家指出,此举将带动环保产业新增产值超2000亿元,同时为全球工业固废治理提供"中国方案"。

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关系到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的大局。

生态环境部明确的治理目标和具体举措,体现了我国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坚定决心。

通过控增量和治存量的双向发力,规范化消纳利用和高标准生态修复的结合,我国有望在2030年前取得工业固体废物治理的重大进展,为子孙后代留下更加清洁美丽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