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和小玲就掰扯家产了,女儿非要自己独吞,小玲就觉得自己的那份得给她

让我把事情给大伙儿掰开揉碎讲讲。2018年,上海那边有个叫金佳的律师,她现在是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的,专门做遗产继承这块,厉害着呢。她是九三学社的张江支社副主委,也是九三学社社法委委员,拿过宝山区的优秀青年律师,还是女律联反家暴法宣传员。2020年那会儿,有个王老先生生病了,这老爷子早年老婆走得早,有个儿子叫小王,还有个女儿。谁能想到呢,小王比他爹还先死了一步,留下个女儿小玲。到了2025年,王老先生也走了,也没留下啥遗嘱。这下可好了,女儿和小玲就开始掰扯家产了,女儿非要自己独吞,小玲就觉得自己的那份得给她。 这事儿闹到法院了,法院最后判下来,说是小玲的主张有道理。因为按《民法典》的说法,小玲这是在替她爹继承家产,这叫代位继承。但这事儿可没那么简单,必须把这四个条件都给凑齐了才行:第一是她爹得先死;第二是她爹是王老先生的子女;第三她得是她爹的直系晚辈血亲;第四她爹之前没做过啥丧失继承权的坏事。 金律师提了个醒,可别觉得只要沾亲带故就能去代继承了,这是有讲究的。比如那个《民法典》第1128条说得很清楚了。很多人在这儿容易犯迷糊,“以为只要是亲戚就行”,其实不是这么回事。还有就是别忽略了她爹有没有丧权这事儿,“如果她爹有故意杀人或者抢财产这种事儿”,那她就没戏了。 刚才咱们说的那个案子里,王老先生的遗产最后是女儿和小玲平分的。要是你家里也有这种情况咋办?首先得翻翻民法典商量商量。要是不行或者特别复杂的话,“建议找个专业律师好好唠唠”,把手续和证据准备齐了。金律师有近20年打官司的经验了,她理解人、会说话,“还擅长非诉谈判”,能帮你们把家里的矛盾给平了。 听说她还在奉贤妇联、泥城镇妇联那边当过反家暴法宣传员呢。浦东新区那边还封过她为巾帼建功标兵呢。最高人民法院那个前院长同志还专门批过她提的社情民意信息呢。咱们这行主要就是帮大家在法律上把理儿捋顺了。不管是之前提到的九三学社社法委还是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这些单位,她都在里面干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