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和做人道理一样浅尝辄止终究是遗憾

黄侃最讨厌那种看了开头就换书的行为,把这种做法叫做“杀书头”。他觉得读书应该专心,主张“未毕一书,不阅他书”,给自己定了规矩,每年至少圈点五部书。《文选》被他反复研读,最终还完成了《唐文粹续编》的批校。 他说自己平生骂人杀书头,不想被别人骂自己。为了这个目标,他把“读完”二字刻进了骨子里。鲁迅也在日记里写到过,读完一本好书的过程是让人感到既锋利又可爱的。我自己以前也是这样的“杀书头”者,买了很多书却没耐心看下去。直到疫情期间被困在家里,《红楼梦》和《鲁迅日记》才重新被我翻出来阅读。每天读几章,慢慢品味起来非常有滋味。 读完整三本《鲁迅日记》后还做了很多笔记,才发现原来日记里的鲁迅那么有趣。这次经历让我意识到改掉这个坏习惯真的很重要。把浮名换成“读完”,认真对待每一本好书。现代人不用像黄侃那样圈点五部书,但一年至少把架上的“杀书头”全部消灭就好。 有位网友吐槽说:“老师讲‘杀书头’的时候,我连连点头:对呀,这说的不就是我吗?”每次拿起一本新书都只看前几页,就再也没看过了。这样做不仅辜负了纸张和油墨,也辜负了自己对知识的诚意。 群里有人自嘲“心浮气躁”,总爱“杀书头”,有人劝他用“低唱”来代替懒散。但我觉得真正的修养应该是把一本书完整读完。当最后一页被目光扫过时,才能真正体会到知识带来的安宁。 一位朋友在笔记中写道:“那些没有读完的书只是做做样子。”买来一本书就要善待它,享受它。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和书都变得更好。 有人逛书店时立下军令状:“不看完旧书绝不买新书!”还有人翻旧书时在页缝里摸到了百元钞票——原来当年夹的是“人民币书签”。这次尴尬的经历让他觉得很有趣:原来自己曾用钱买时间来读书。 他把那张钞票继续当作书签用在书中笑称“书中自有黄金屋”,算是给这个习惯一个意外的彩蛋。还有位朋友把“杀书头”这个概念移植到了感情世界:那些恋爱中“阅人无数”的人何尝不是另一种形式的“杀书头”呢? 执子之手与尔偕老才是把婚姻读完的最好方式。读书和做人道理一样——浅尝辄止终究是遗憾;只有深耕细作才能收获真正的滋味。 一位知乎回答者写下新年计划:“最近打算好好消灭一些‘杀书头’。”还有位朋友做统计显示:36本已读、8本未毕。数字背后是一份坦诚:敢于盘点这个坏习惯就是改变的开始。 今天我就回家翻书架,把那些折角落灰的“半途而废”重新请回书桌——不读完决不罢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