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汇编

咱们今天说个事儿,关于2026年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汇编的第一批报告,这个报告一共是31页。这报告是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复议法专业委员会搞出来的,目的是把那些典型案子好好捋一捋,给咱们当律师的、给行政机关办事的,还有处理复议案件的工作人员指条明路。这本汇编里的案子涵盖了好多方面,像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不作为、投诉举报处理、工伤认定、宅基地审批、物业管理啥的都有。这些案子集中反映了现在行政复议工作里头的一些大问题和怎么判的思路,很有实际指导作用。 先看工伤认定这块儿,有个某教育公司不服工伤认定的事儿。案子的核心在于“因工外出期间”到底该咋认定,还有举证责任得咋分。有个职工在外出给公司寄邮件的时候受伤了,单位不认这是工伤,可也拿不出证据来推翻职工的说法。复议机关就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还有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职工或者家属说这是工伤,单位不认就得负责举证。这个案子提醒咱们,行政机关在认定工伤的时候不能光当和事佬得用调查权,得按常理好好琢磨琢磨,确保工伤保障制度真能兜底。 再说说投诉举报处理这块儿。程某举报一家商户把食品标签造假了,市场监管部门虽然没告诉他受理没受理(这叫程序瑕疵),但人家实际上已经在查案子了,还跟举报人联系过好几次呢。复议机关觉得虽然没及时告知有点不对劲儿但没影响程某的权利义务,所以不属于行政复议能管的事儿。这个案子把“程序上的行为”和“实际影响”给分清楚了。还有李某举报某大学的研究中心给假法律意见书的事儿。司法局查了查发现这个机构不归司法局管,他们也没权力管这些事。案子又把“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给提出来了,也告诉行政机关在答复的时候如果能指一下路让申请人去找该管的地方会更好办。 行政不作为这块儿有好几个例子呢。许某不服镇政府的事儿是镇政府虽然下了拆除决定但因为安全问题老拖着不干;张某跟陈某不服乡政府的是宅基地审批问题;孙某不服区政府的也是同样类型的事儿。许某那个案子最后认定镇政府构成拖延履行职责了;张某和陈某的案子强调了乡政府得管着村委会把报批手续办完;孙某那个案子说的是上级监督下级通常不是能复议的法定职责除非有具体外部义务。 行政处罚方面也挺有看头的。张某交通处罚的案子是因为他说车坏了还提交了通话记录和救援信息这些证据;邢某那个偷东西的事儿复议机关结合财物在哪、人后来咋表现等因素认定这是盗窃而不是捡到东西给拘留了;赵某等人不服街道办事处的事儿是说街道管不着业主委员会签的物业合同这种民事合同。 最后一个物业管理的案子是一家公司因为垃圾处理被罚了;街道办后来承认认错了直接把处罚撤了申请人也同意和解撤回了复议申请。 总体来说这批典型案例不光体现了行政复议法改了之后的新要求比如扩大范围、加强调解和解、保护当事人权利等;还通过具体例子展示了行政复议作为解决矛盾主渠道的优势。汇编坚持问题导向和讲道理相结合;既给行政机关怎么做提供了指引;也给律师办案子提供了好样板;有力推动了北京的行政复议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