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校园欺凌隐蔽性增强,早预防更关键。
新学期开学之初,校园秩序重启、同伴关系重建,个别学生在冲突处理、情绪表达和边界意识方面仍显薄弱,容易出现肢体冲突、言语羞辱、网络围攻、社交排斥等欺凌苗头。
此类行为一旦放任,不仅造成受害者心理创伤与学习受阻,也可能诱发群体性围观、模仿扩散,影响校园安全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原因——认知不足与规则缺位叠加,形成风险链条。
现实中,一些学生对“玩笑”“起哄”与“欺凌”的界限认识不清,对网络传播带来的二次伤害缺乏判断;部分未成年人法律意识薄弱,容易将冲动当作“胆量”,忽视行为后果。
与此同时,家庭教育方式差异、同伴压力、学校早期识别与干预能力不足等因素交织,导致欺凌从“小摩擦”演变为“持续伤害”。
在此背景下,依法开展针对性法治教育、明确权责边界,成为校园治理的重要抓手。
影响——以案释法强化震慑与保护,形成共同守护的课堂效应。
当天活动中,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学校校长共同参加。
授课检察人员结合小学生身心特点,通过图文讲解、案例剖析与现场互动,围绕校园欺凌的概念、常见表现及危害展开说明,并引入外地真实案例,直观呈现欺凌对个人、家庭和校园秩序造成的长期影响。
同时,课堂强调欺凌行为可能引发的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帮助学生建立“违法必担责”的规则意识,引导其理解尊重、边界与责任的意义,推动“不能欺凌、不会欺凌、不敢欺凌”的观念入脑入心。
对策——明确“三不”原则,推动“发现—报告—处置”闭环。
针对“发生欺凌怎么办”的现实关切,授课人员提出“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者和冷眼旁观者、不做受害者”的行为指引:一是教育学生尊重差异、克制冲动,认识到未成年人违法并非“无代价”;二是引导同学拒绝沉默,及时向教师和家长反映,必要时依法报警,以行动阻断欺凌升级;三是提醒学生增强自护意识,在上下学、课间等重点时段保持警惕,遭遇欺凌时以安全为先,学会机智避险并第一时间求助,事后依法维护权益。
课堂还结合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规定,阐明学校、家庭、社会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职责边界,强调以制度化机制守护成长:学校要完善教育惩戒与心理辅导、畅通报告渠道;家庭要加强沟通与情绪管理教育;社会与司法机关要提供专业支持与依法介入。
前景——以联动促常态化,用法治为校园治理提供长期支撑。
此次检察、司法、教育部门同向发力,体现出从“事后处置”向“前端预防”的治理转变,也为平安校园建设补强法治供给。
下一步,濮阳县人民检察院表示将继续深化协作机制,常态化推进普法进校园,丰富宣讲形式与内容,推动法治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校园治理制度建设相衔接,提升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能力,努力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法治教育是预防校园欺凌的关键一环,也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坚实保障。
濮阳县此次多部门联动的普法实践,不仅提升了学生的法律意识,更彰显了社会共治的力量。
未来,唯有持续加强法治建设,才能真正让每一位少年在阳光下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