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布食品安全抽检结果 16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47期)。

通告显示,此次抽检覆盖26类食品,共计519批次样品,经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判定,503批次合格,16批次检出不合格情况。

不合格问题主要集中在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使用不规范、农兽药残留超标以及部分产品质量指标未达标等方面。

问题:多环节暴露风险点,部分品类问题较为集中。

通告披露的风险类型具有典型性:一是微生物污染风险,涉及饮用水、坚果及冲调类产品等,反映出个别企业在水源管理、生产环境卫生控制、包装与贮运条件等环节可能存在薄弱点。

二是食品添加剂超标,主要出现在虾干等水产干制品、部分水果以及烘焙类小餐饮产品中,提示个别经营者在护色、防腐、漂白等用途上存在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或对原辅料带入量管控不到位的情况。

三是农兽药残留超标,涉及牛蛙以及部分蔬菜品种,指向养殖投入品使用、停药期执行、种植用药规范等关键环节。

四是质量指标不达标,主要表现为油脂氧化指标偏高及酒类产品酒精度与明示要求不符,反映出储存条件、生产工艺控制和产品一致性管理仍需加强。

原因:既有生产过程控制不足,也与供应链管理和经营环节规范性相关。

从通告信息看,问题既涉及生产企业,也涉及部分线下摊点、小餐饮店及网络销售渠道。

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往往与水处理设备维护、灌装环境洁净度、人员卫生管理、包装密封性以及终端运输储存温控等因素相关;添加剂超标则可能源于追求色泽口感与延长保质期的动机,叠加对法规限量、复配使用以及原料合规审查执行不到位;农兽药残留超标通常与病害防治压力、养殖密度、用药台账不全或停药期管理不严有关;质量指标异常则可能与原料油脂品质、加工温度与时间控制、仓储通风与避光、流通周期过长等因素相互叠加。

值得注意的是,网店销售个别产品检出不合格,提示线上线下同标同质监管仍需在追溯、抽检覆盖和责任落实上进一步强化。

影响:短期对消费者健康与市场信心构成扰动,长期推动行业规范化升级。

微生物污染可能带来肠道感染等健康风险,尤其对免疫力较弱人群需要警惕;添加剂超标与农兽药残留问题更容易引发公众对“看得见的安全”与“看不见的风险”的双重担忧;质量指标不达标则影响产品品质稳定性和消费体验。

与此同时,持续公开抽检信息、依法处置不合格产品,将对企业合规经营形成约束,引导产业链强化标准意识和质量管理,促进从源头到终端的全链条提升。

对策:压实属地监管责任,推动企业自查自纠与风险闭环管理。

通告明确,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并要求有关地区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整改;对经营环节有关单位,要求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需在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级部门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下一步,建议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围绕高风险品类和重点环节进一步做实“四个强化”:强化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管理,推动企业完善清洗消毒、温控、检验放行等制度;强化原辅料与添加剂采购验收和使用台账,严防超范围超限量;强化农兽药规范使用与追溯,推动养殖种植端落实用药记录与停药期;强化线上渠道质量把关,压实平台与经营者责任,提升抽检针对性和快速处置能力。

前景:监管与治理将更加注重“早发现、快处置、可追溯、可复盘”。

从通告释放的信息看,食品安全治理正沿着风险监测常态化、信息公开透明化、处置闭环制度化的方向持续推进。

随着抽检覆盖面扩大、重点品类风险画像更清晰,以及召回下架、整改复查等机制进一步落实,预计相关行业将加快合规改造与质量管理升级。

对消费者而言,提升食品安全获得感不仅依赖监管力度,也需要形成企业自律、行业共治和社会监督的合力,使“抽检通报—问题整改—复查提升”成为常态链条。

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容不得半点马虎。

此次抽检结果提醒我们,在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向好的同时,仍需保持高度警惕,持续强化全链条监管。

只有生产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监管部门严格执法监督,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才能构建起坚实的食品安全防线,让人民群众吃得更加安心、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