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呼吁完善户外救援追偿机制 规范驴友违规探险行为

问题——未开放山区遇险救援频发,基层负担与公共资源消耗突出。

在北京市代表团小组会议发言中,邢卫兵回溯了门头沟区妙峰山镇炭厂村周边发生的一起野山被困救援事件:去年10月秋雨后,一名户外爱好者无视“未开放区域严禁入内”的提示进入山地,随后因受伤被困向村里求助。

村“两委”迅速报警,消防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十余名村干部进山协助搜寻并承担带路、联络与后勤保障等任务。

由于山区通信条件不佳,现场指挥协调难度增大,救援至凌晨才结束。

救援过程中,一名村干部摔伤,后续治疗费用由村委会承担。

邢卫兵介绍,类似情况在当地并非个案,曾有多人在降雪天气进入未开放区域被困,村里每年此类事件不止10起。

原因——风险意识不足与设施供给不均叠加,导致“违规进入—遇险求救—社会兜底”循环。

从基层治理视角看,野山救援事件屡有发生,既有个人风险判断不足、对警示标识漠视等因素,也与部分地区户外运动需求快速增长、合法合规的登山步道和配套服务供给相对不足有关。

一些户外活动参与者追求“野趣”和挑战,选择未开放区域,客观上增加迷路、受伤、失温等风险。

一旦发生险情,救援通常需动用消防、医疗、通信、交通等多部门力量,且救援过程受夜间、雨雪、地形复杂等影响,救援人员同样面临安全风险。

基层干部、村集体在应急处置中往往承担组织、联络、引导等职责,但相关成本分担、责任界定与追偿路径不够清晰,容易形成“公共资源投入高、违规成本偏低”的不对称格局。

影响——既关乎生命安全,也考验应急体系效能与基层可持续承载力。

频繁的非开放区域救援,不仅可能造成遇险者伤亡,也会让救援力量在高风险环境下作业,增加二次伤害概率;同时占用有限公共资源,挤压正常消防救援任务的响应能力。

对村级组织而言,人员投入、车辆油料、物资保障以及可能发生的工伤、医疗等费用,直接影响基层公共服务与日常治理运转。

更需关注的是,若违规成本长期偏低,可能诱发“侥幸心理”,使社会整体安全边际下降。

对于山区生态环境而言,未开放区域的频繁踏入也可能带来植被破坏、垃圾污染和火险隐患,增加生态治理压力。

对策——完善追偿制度与规则供给,构建“安全引导+依法处置+成本分担”的闭环。

围绕应急救援追偿机制,邢卫兵建议进一步优化制度设计,清晰界定无偿救援与有偿救援的边界。

对因个人违反管理规定、擅自进入未开放区域等行为造成的公共财产损失,应依法依规探索实施有偿救援或费用追偿,推动形成“权责对等、过错担责”的制度安排。

从操作层面看,可在以下方面协同发力:一是细化适用情形与程序规范,明确违法违规、拒不听劝、恶劣天气强行进入等典型情形的认定标准与证据链要求,保障追偿依法合规、公开透明;二是建立多元分担机制,探索商业保险、个人意外险与社会互助的衔接,引导户外运动参与者提升保险覆盖率;三是强化事前预防,通过醒目标识、电子围栏、实时气象与风险提示、重点路口巡查与劝返等手段,尽量把风险消解在“进山之前”;四是推动公众教育常态化,倡导“敬畏自然、量力而行”,形成安全文明的户外运动风尚。

同时,邢卫兵结合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审议提出,在生态红线以外区域,适当增加户外健身休闲步道供给。

相关建议的核心在于:通过科学规划、分级管理和规范运营,提供更多合规、安全、可达的活动空间,让群众的健身需求有处可去、风险可控,也便于管理部门实施巡护、救援与环境维护。

业内人士认为,若能在规划层面统筹生态保护与公共服务,因“无路可走”而转向野山的动机有望降低,安全治理与生态治理也能形成合力。

前景——在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提升治理效能,更好统筹安全与发展。

随着户外运动持续升温,应急救援管理将面临更高频次、更复杂场景的考验。

完善追偿机制并非简单“收费”,而是通过制度明确边界、倒逼规则意识、强化风险自担,引导形成更理性的出行选择;增加规范步道与公共服务供给,则为群众提供“安全替代方案”,把需求从无序转向有序。

下一步,相关建议若在制度层面细化落实,并与宣传教育、保险机制、基础设施建设等配套措施协同推进,有望推动形成“事前预防更到位、事中救援更高效、事后责任更清晰”的现代应急治理格局。

邢卫兵代表的建议触及了公共安全管理中的深层问题,反映了基层工作者的真实困境。

在社会发展日益进步、户外运动日益普及的时代,如何在满足群众需求与保护公共资源之间找到平衡点,成为摆在制度设计者面前的重要课题。

通过完善救援追偿机制、规范野外活动管理、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我们既能保护生态环境,也能维护社会公平,更能引导全社会形成理性、负责的行为规范。

这正是制度创新服务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生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