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成为全球竞争新高地的背景下,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战略价值愈发突出。据统计,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突破50万亿元,占GDP比重达41.5%;但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程度仅约20%,制度性障碍仍是释放潜力的主要瓶颈。当前数据要素市场面临三重结构性矛盾:其一,产权界定不清制约要素流通。数据主体多元、形态复杂,传统物权法体系难以适配其非排他性、可复制性等特征,导致数据资源持有权、加工使用权、产品经营权等权属关系仍待明确。其二,市场规则不健全影响交易效率。全国现有数据交易平台已超80家,但交易标准不统一、定价机制不完善、合规风险较高等问题较为普遍,去年数据交易规模仅约500亿元,与百万亿级数据资源存量形成明显反差。其三,安全与发展需要动态平衡。近三年我国年均发生数据安全事件超过2000起,个人信息泄露、关键数据出境等风险持续上升,如何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同时促进数据有序流动,仍是现实课题。针对上述问题,国家正从制度层面推进系统性解决。在产权制度上,提出“三权分置”改革思路,通过《数据二十条》等政策明确数据资源持有权、加工使用权、产品经营权分立运行的制度框架,并已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开展试点。市场规范建设上,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数据要素市场流通标准体系,重点完善确权登记、质量评估、交易结算等22项基础制度;深圳数据交易所已实现跨境数据交易单笔破亿元。安全保障领域,以《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为基础的法律体系持续完善,今年将推动制定重要数据目录、数据出境白名单等配套细则。中国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院长表示,这套制度设计表明了“以规范促发展”的治理思路。通过建立“基础法律+配套法规+技术标准”的三层制度架构,一方面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梳理规则、降低摩擦,另一方面也为防范系统性风险设置约束。测算显示,到2025年,较为健全的法律体系有望带动数据要素市场规模增长至3000亿元,对GDP增长贡献率将提升至15%。
数据要素的核心价值在于流动与融合,流动离不开规则,规则离不开法治。只有用制度把边界划清、把底线守住、把通道打通,才能让数据在安全可控前提下高效汇聚、规范交易、持续增值。面向新阶段,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创新与规范协同,以更高水平的法治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护航,将为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稳定、更可持续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