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救济类的信访其实就是当你觉得自己的权益受侵害的时候,拿着法律或者章程当依据,去找国家机关、党派、社团、单位要个说法。这不是无理取闹,而是法律给你的正当出路。《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把这类事儿分成了六块“责任田”,谁来管一目了然。 如果是涉法涉诉的纠纷,而且官司还没打完,就别来信访了,得去找法院走诉讼流程,或者检察院立案审查、公安机关法律程序,信访条例不插手,让专业的来。 要是属于仲裁范围的问题,直接拿去仲裁机构解决就行,仲裁结果是一锤定音的。 党内有申诉或者复审的事,就走党内的渠道,让党委或者党组按规定重新审查一下。 能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这些行政程序搞定的,就回归行政系统内部处理。 有些是要请他们查处违法行为,或者保护你的人身财产权的,该管的必须管,不该管的也要给你说清楚理由。 既不沾前五种情况,也不涉密或举报的普通问题,机关单位必须听你说清楚理由、调查核实情况,然后给你个书面处理意见;要是特别复杂的难题,还能专门开听证会让你们当面把理说清。 把这六种情况画成流程图就是这张“归口地图”:涉法涉诉的去找专业机关;属于仲裁的去仲裁机构;党内申诉的找党委党组;走行政程序的交给行政机关;要求违法查处的依法履行或答复;剩下的其他事项就得听取陈述、调查核实并出具意见(能听证)。记住这张图,你就知道该把诉求递给谁、大概多久能等到回音、要是不满意还能怎么接着追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