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初,吉林省临江市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健康权纠纷判决,再次敲响了非法医疗行为的警钟。
这起发生在2024年的悲剧,源于一次看似出于好意的民间施治,却因操作不当和缺乏基本医学常识,最终酿成无法挽回的生命代价。
案情显示,2024年春节期间,单某在黑龙江省泰来县探亲时得知亲戚王某腿疾多日未愈,主动提出可提供治疗帮助。
基于亲属间的信任,王某于当年4月中旬独自前往单某住处接受治疗。
然而,这一决定却成为悲剧的开端。
在长达一个月的所谓治疗过程中,单某采用按摩、挤压等传统手法对患处进行处置。
关键的失误发生在王某右脚脚背形成脓肿后,单某在未采取任何专业消毒措施、未使用合规医疗器具的情况下,直接将脓肿挤破。
这一行为直接导致真菌侵入血液循环系统,引发全身性感染。
2024年5月17日晚,王某因脓毒症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不幸离世。
尸检鉴定结果明确指出,死者的死亡原因为右足坏疽破裂致真菌入血感染,继而引发多器官衰竭。
这一医学结论将死亡与不当医疗行为之间建立了直接因果关系。
事发后,死者家属曾向公安机关报案,但临江市公安局经审查后认为相关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随后家属转向民事诉讼途径寻求救济。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进行了全面的责任分析。
一方面,被告单某不具备任何行医资质,却擅自为他人提供医疗服务,在患者出现脓肿等明显需要专业医疗干预的症状时,仍未建议其就医,反而采用不符合基本卫生要求的方式处理创面,其行为存在明显过错。
另一方面,死者王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身患疾病时本应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却轻信他人,在病情加重后仍未及时转往医院,自身亦存在一定过失。
综合考量双方过错程度,法院最终认定单某应承担百分之七十的民事责任,判令其赔偿死者家属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在内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五十六万七千元。
这一判决既体现了对生命权的尊重和保护,也明确了无资质医疗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这起案件折射出当前基层医疗领域存在的多重隐患。
其一,部分群众医疗安全意识淡薄,迷信民间疗法或碍于情面轻信非专业人士,忽视了正规医疗的重要性。
其二,一些人员在不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的情况下,凭借所谓经验擅自为他人提供医疗服务,对医疗行为的风险认识严重不足。
其三,基层医疗知识普及仍有不足,公众对疾病发展规律和就医时机的判断能力有待提升。
从法律层面看,我国执业医师法明确规定,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民法典则对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益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民事责任。
本案判决再次确认,无论出于何种动机,未经授权的医疗行为一旦造成损害后果,行为人都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这对社会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
这起发生在亲人之间的悲剧令人扼腕,也发人深省。
它警示我们:在疾病面前,亲情不能替代专业医疗,好心更需配以科学态度。
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相信类似的悲剧将逐渐减少。
但当下,每个公民都应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既不对自身健康掉以轻心,也不要以"帮忙"的名义实施超出能力范围的行为。
生命无价,科学就医才是对健康和亲情最好的守护。